“草菅人命”這句成語,是由漢初學者賈誼說的“其視殺人,若刈草菅然”演化而來的。
賈誼,洛陽人,漢文帝(劉恆)時的一個著名的文人。因年少時有才,稱為賈生,去世時才三十三歲。漢文帝曾聘他為“博士”,還擔任過“太中大夫”的官職。因為遭人忌毀,被調往長沙,當長沙王的太傅(老師)。所以人們還稱他為賈長沙或賈太傅。後來,漢文帝想起賈誼畢竟是個有才學的人,便召他回京,任命他為梁懷王的太傅。梁懷王,即漢文帝的小兒子劉揖。漢文帝特別寵愛這個小兒子,要讓他多讀些書,準備將來把帝位傳給他,所以請賈誼來教導他。可是賈誼認為:“教導皇子,不僅要教他讀書,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教他做人。假使象秦末的趙高那樣地教秦二世胡亥,所教的是嚴刑酷獄,所學的不是砍頭割鼻子,便是抄斬三族;結果,胡亥一繼任皇帝就亂殺人,把殺人的事當作割茅草一樣,不算一回事。這難道完全是因為胡亥天生就是個惡魔嗎?不,教導他的人沒有教導他走上正道,是一個很大的原因。”據《漢書·賈誼傳》載:賈誼的這番話原文是:
“……使趙高傳胡亥而教之獄,所習者非斬劓人,則夷人之三族也。故胡亥今日即位而明日射人,……其視殺人若釗草菅然。豈惟胡亥之性惡哉?使其所以導之者非其理故也。”
“其視殺人若釗草菅然”,菅,是一種茅草,看待殺人象看待割茅草一樣,如此輕視人命,就叫做“草菅人命”。
另外,有“草芥”一語,和“草菅”相類,也是形容輕賤。芥,古人認為是極賤的蔬類,而且結的籽(芥子)又很小,所以比喻賤而小的、不足珍貴的人和東西,就叫“草芥”。舊時的封建統治階級輕視人民,把“草芥小民”作為老百姓的別名。《孟子·離婁》說:“視天下悅而歸己,猶草芥也。惟舜為然(天下的人民群眾都悅服地歸附我,擁護我為王,可是我自己卻把為王的事看作象草芥似的輕微。——這隻有古代的聖王舜能夠做得到)。”這是孟子稱讚舜:不以天下歸己為榮,而以為那不過是“草芥”。晉夏侯湛的《東方朔畫贊》說:“戲萬乘若僚友,視儔列如草芥(敢同擁有萬乘兵車的天子開玩笑,如同對待同僚友輩一樣;至於那般王公大臣,更不在他眼裡)。”這是稱讚以滑稽諷諫聞名的漢代名士東方朔:不畏權貴,而把他們視若“草芥”。
“草菅”和“草芥”,意義雖然相近,運用時卻有習慣的區別,譬如:“草菅人命”,不能說作“草芥人命”;視敵人如草芥,沒有人說作視敵人如草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