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兩孩元旦施行
2016年1月1日(農曆2015年11月22日),全面實施放開二孩政策。全面兩孩元旦施行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經表決透過關於修改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的決定。修改後的計生法明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新法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全面二孩”即將落地之時,“歷史今天”小編就公眾關切的幾個焦點問題作了梳理和探究。【焦點一】婚假:是否只剩3天?修改後的計生法刪除了“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這一條款。由於這條規定涉及面廣,引發公眾議論。在北京一家旅行社工作的小王打算明年與男友領證結婚,她說:“法律把晚婚可以延長婚假的規定刪除了,是不是我明年結婚的話就沒幾天婚假了?”據記者瞭解,現在人們結婚享受的假期,一是3天法定假期,此外就是來自現行計生法中有關延長婚假的條款。例如北京市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的職工晚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獎勵假7天。“人口計生法修訂鼓勵大家按照政策生育。我國男女初婚年齡已到25歲左右,初育年齡26歲以上,針對新的生育行為情況,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國家衛計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說,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及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都不利。那麼,這是否意味著今後人們可享受的婚假只剩下3天?中國社科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薛寧蘭認為,現在作此判斷為時過早。計生法修改後,還需要各地立法機關修改對應的法規或條例,那時候才會涉及具體的婚假、生育假問題,這需要一個過程。可以有兩個了【焦點二】社會撫養費:放開二孩為何還要收?現行計生法規定,不符合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繳納社會撫養費”,即通俗所指的“超生罰款”。在此次修法過程中,此規定被保留。“二孩都全面放開了,怎麼還保留‘超生罰款’?”不少網友提出疑問。“修法繼續保留社會撫養費在預料之中,也可以理解。因為二孩放開之後可能有人違規生育三孩、四孩等,社會撫養費就是針對這些人群徵收的。”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吳有水說。據記者瞭解,目前各地徵收社會撫養費的標準區別很大,這也給基層的實際運作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吳有水錶示,修改決定中提出,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以法律形式明確計劃生育法執行過程中有利於相對人原則,這是一大進步。”延長產假,你就不用來上班了!【焦點三】產假:延長生育假是否會讓女性就業更被歧視?修改後的計生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法律界人士認為,生育假延長,很可能影響到用人單位對女性尤其是未婚未生育女性的態度。28歲的黎某原本在海南海口一傢俬營企業工作,今年懷孕後,公司的做法讓她心寒:“一開始不讓我休假,後來用扣發工資等方式逼我離職。離職後,允諾給我的工資也遲遲不到位。”黎某將公司告上法庭並最終勝訴,公司才給她賠償了結。“生一個就這樣,生兩個豈不讓女性在職場更受歧視?”她問道。北京大學教授陸傑華認為,有關部門在制定具體規定的時候,既要保證女性的生育假,也要考慮用人單位的訴求。“《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應作出相應修改,如果能夠明確用人單位女性的比例,效果會更好。”中國人民大學教授翟振武則建議,把女職工生育保險劃入強制性範疇,無論用人單位是不是僱用女職工,都必須參加女職工生育保險。【焦點四】避孕節育:是否以後能自己做主?根據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計生法的決定,計生法第二十條修改為“育齡夫妻自主選擇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預防和減少非意願妊娠。”同時,將第三十六條第三項中規定的法律責任中刪去“實施假節育手術”行為。浙江台州人林芝就遇到了與這些條款相關的困擾。一年前在醫院安放了節育環後,她出現了較為明顯的不適,到當初安放的醫院要求取環卻遭到醫院拒絕,要求必須由所在街道或單位出具證明之後才予辦理。林芝表示不能理解:“放環取環是我個人的私事,為何還要單位或街道批准?”浙江省衛生計生委計生管理處的潘祖光說,儘管自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各地已推行避孕方式的知情選擇,但各省或同一個省的不同地區在執行上不平衡。有部分省份沒有修改相關條例,部分農村地區繼續推行放環結紮等長效避孕措施。潘祖光認為,修法後最大的不同就是去掉了“接受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指導”的字樣,將避孕節育由目前的突出“知情”變為突出“自主”,體現了對公民的尊重。“讓群眾自主選擇避孕節育措施是大大進了一步。同時也對計劃生育服務提出更多要求。”翟振武說。代孕媽媽【焦點五】代孕:從“禁”到“刪”“想生不能生”到底怎麼辦?此次計生法修改過程中,有關“禁止代孕”的條款令各界關注。提交本次人大常委會審議的修正案草案中原本有這樣一條規定:禁止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然而,不少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過程中提出,對這一規定應當進行認真論證。因此,在最後表決透過的決定中,並沒有將“禁止代孕”寫入法律。對此,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解釋說,在修正案草案中增加嚴禁以任何形式代孕等內容,“主要是因為目前在代孕以及買賣精子、卵子這些方面,雖然有兩部部門規章約束,一是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二是人類精子庫管理辦法,但是畢竟部門的規章位階比較低。”“表決以後,這部法律當中沒有涉及關於代孕的相關條款,但我們會繼續會同相關部門繼續加強對這個領域的管理,予以規範,嚴禁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張春生說,衛生計生部門還要進一步加強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管理,保障正常的醫療秩序,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有專家認為,對於那些想要二孩卻不具備生育能力或不願自己生育的家庭,放開收養政策透過收養孤兒更具有可行性。現行收養法規定,要收養兒童,收養人必須無子女,並只能收養一名子女。隨著全面二孩政策實施,相應的法律也應該作出修改。延伸閱讀:超生罰款,小孩為何小名叫“八萬”延伸閱讀:超生罰款,小孩為何小名叫“八萬”2003年,河南洛陽鄉村計生宣傳標語。河南洛陽鄉村計生宣傳標語1997年9月9日,中國北方農村計劃生育標語(“引”指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超生者必須去做“人工引產”)。該引不引株連六親廣東河源市和平縣,樂隊路過一塊計劃生育宣傳牌。生二孩產後3天應結紮2001年,河南寶豐,標語、宣傳畫。少生優生為國立功2006年2月10日,內蒙古,計劃生育標語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2009年8月27日,福建廈門街頭的牆上的紅漆標語。少生優育利國利民2009年8月27日,福建廈門街頭的牆上的紅漆標語。少生優生幸福一生2009年12月27日,海南海口市農村的計劃生育標語。實行計劃生育是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計劃生育人人有責跨過元旦0時出生的二孩不用交社會撫養費了,誰這麼幸運成為享受政策的寶寶呢?昨日早報記者走訪市區幾家醫院,市區楊女士家的二寶成為福醫大附屬二院(以下簡稱二院)第一個享受政策的二寶,出生時間是昨日凌晨2時46分。而此前早報關注的為“穩”住二寶全家總動員的惠安縣陳先生家的二寶,則成了180醫院第一個享受政策的二寶,出生時間是昨日上午10時18分。媽媽和二寶共同努力成為醫院元旦“第一寶”“生了!生了!是個女孩,重7斤整。”昨日凌晨2時46分,歡呼聲從二院產房傳到站在產房外的家屬群中,生下醫院第一個合法化二孩的是來自泉州市區的楊柳(化名)。“真是爭氣,省下十多萬元啊!”一個站在產房外的家屬興奮地感嘆道。孩子的預產期原本在12月中旬。“第一胎是順產,這一胎下午3點左右開始隱隱陣痛,我還一直擔心堅持不到0點過後,沒想到還真踩過線了,是孩子懂事!”楊柳躺在產床上,儘管虛弱,卻難掩興奮的心情。原來,楊柳的第一個孩子已經12歲了,她也算是一名高齡產婦。為了讓孩子跨過0時關口,待產時她一直靜靜地坐著,不敢多動。在母子兩人的努力下,經過9小時的掙扎,二寶在元旦2時46分報到,母子平安。陳先生家“穩”住二孩從預產期始拖了5天還記得惠安縣陳先生一家嗎?看過2015年12月23日早報A08版報道的讀者,想必知道陳先生家為了享受政策,免交8萬元社會撫養費,可謂全家總動員,合力“穩”住肚子裡的二孩。他們果然成功了,從預產期的27號,一直“穩”至昨日上午10時18分,一切“來得剛剛好”。“其實最重要的是平安。孩子在肚子裡很安靜,沒有要出來的跡象。我也沒有非剖不可的指徵,所以能等就等。”躺在床上的鄭女士說。“回想那幾天真是度日如年,希望時間過得快一點再快一點,最好沒有31日。”陳先生這樣說,產房裡笑成一片,一家人看著床上的二寶,滿是欣慰。“這孩子懂事,為他爸賺了八萬元。”奶奶最是欣慰,看著小孫子說要給他取個小名,就叫“八萬”。不少產婦想“跨年生”前兩天醫院分娩率下降有“踩點”來報到的,當然也有忍不住要提前看世界的調皮寶寶啦。鯉城區的吳梅(化名)31日中午12時許在180醫院生下二孩,是個男孩。“我們的預產期剛好是1日,當時覺得好幸運,沒想到孩子等不及了。”吳梅看著床邊的孩子,笑嘻嘻地說,順產的費用大約是5000元,而提前12小時出生的二孩,還要交約10萬元社會撫養費,“身價”一下漲了20倍之多。當然,面對健康、可愛的二寶,10萬元也許不算什麼。“孩子要出世也不能攔著,平安出生就好。”據瞭解,預產期在12月底的許多孕媽媽都有“跨年生”的想法,以至30日、31日產房內的產婦少了些許。“30日剖了8個,31日也差不多,比平時少了好幾個。”二院產科副護士長趙梅晶告訴記者,許多生二孩的孕婦一孩是剖宮產,因為有瘢痕子宮的風險,醫生大多建議在38周剖宮。但最近除了陣痛順產和瘢痕子宮不得不剖宮產的外,二孩預產期在12月底的孕婦,大多將產期推遲到元旦以後,這兩天產房分娩率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