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9月5日發生的大事件

黨中央國務院決定 提高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

在21年前的今天,1999年9月5日(農曆1999年7月26日),黨中央國務院決定提高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1999年9月5日,為促進居民消費,擴大國內有效需求,拉動經濟增長,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對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政策進行調整。這次調整城鎮中低收入居民收入政策的主要內容包括:從1999年7月1日起,將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水平、失業保險金水平、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30%;增加機關事業單位在職職工工資和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標準;一次性補發1999年6月底前拖欠的企業離退休人員統籌專案內的養老金;提高部分優撫物件撫卹標準等。據悉,上述政策調整,各地可視財力狀況,在國家規定的政策範圍內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標準。中央決定,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和廣東等七個沿海經濟發達省市自行解決其增支的112億元,其他24個地區新增支出的84%將由中央財政補助。財政部要求各級財政部門積極會同有關單位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確保在九月中旬前將工資、離退休金及有關補助按提高後的標準發放到相關人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