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3月3日發生的大事件

明朝大規模“改土歸流”

在607年前的今天,1413年3月3日(農曆1413年2月2日),明朝大規模“改土歸流”。明朝永樂十一年三月初二(1413年3月3日),明朝廷率先在銅仁等地廢除思州、思南兩宣慰司,設立貴州省,開創了中國大規模“改土歸流”(即改土司統治為朝廷派流官治理)的先河後,朝廷同湘、黔、川三省邊境少數民族的矛盾便日益尖銳,明宣德、正統、成化、弘治、正德、嘉靖、萬曆年間,三省邊境少數民族的反抗鬥爭從未間斷。少數民族起義軍攻城陷府、擄官奪印,搞得統治者焦頭爛額。土司即原民族的首領,流官由中央政府委派。改土歸流有利於消除土司制度的落後性,同時加強中央對西南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統治。土司制度是在唐宋時期羈縻州縣制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其實質是“以土官治土民”,承認各少數民族的世襲首領地位,給予其官職頭銜,以進行間接統治,朝廷中央的敕詔實際上並沒有能夠得到真正的貫徹。有些土官以世襲故,恣肆虐殺百姓,為患邊境,“漢民被其摧殘,夷人受其荼毒。”。為了解決日久相沿的土司割據的積弊,明清兩朝的君主,已經開始醞釀解決這個問題。改土歸流一般採取兩種辦法:“一是從上而下,先改土府,後改土州。二是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進行,如有的土官絕嗣,後繼無人,或宗族爭襲,就派流官接任;土官之間互相仇殺,被平定後,即派流官接任;有的土官犯罪,或反王朝被鎮壓後,以罪革職,改由流官充任”,有的在土民向封建王朝申請“改土歸流”時,王朝以所謂從民之意,革除土官世襲,改為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