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批准三峽工程
在28年前的今天,1992年4月3日(農曆1992年3月1日),全國人大批准三峽工程。三峽風光美如畫1992年4月3日,七屆人大五次會議透過世界罕見的三峽工程,1767票贊成,177票反對,664票棄權,25人未按表決器。4月3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興建長江三峽工程議案,並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准將興建長江三峽工程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由國務院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實際情況和國家財力、物力的可能性,選擇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對已發現的問題要繼續研究,妥善解決。三峽水利樞紐鳥瞰圖長江三峽工程發掘的情況三峽工程是解決長江中下游嚴重洪水威脅的諸多綜合措施中的一項關鍵性工程,也是關係國計民生、橫跨兩個世紀的戰略工程。工程建成後,長江荊江河段防洪標準可由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配合其他措施,可以防止荊江河段發生毀滅性災害,還可減輕洪水對武漢地區下游的威脅;三峽工程建成後,年發電量可達840億千瓦時,佔目前全國年發電量的1/8,可為華中、華東和川東地區的經濟發展提供重要的能源;可以大大提高川江航道透過能力,萬噸級船隊用半年時間可直達重慶,為發展西南地區的經濟和繁榮長江航運事業創造條件;還有利於長江中下游城鎮的供水及南水北調。1986年原水電部組織全國各方面專家412人,分14個專題進行論證;國家科委組織全國300多個單位,3200名科技人員進行科技攻關,並據此重新編制了三峽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1990年,國務院成立了三峽工程審查委員會,聘請163位各方面專家對可行性報告進行審查,直到今年1月國務院常務會議獲得透過。三峽工程壩址三鬥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