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爐夜話》·第二百一十三則

第二百一十三則原文

卜筮以龟筮为重,故必龟从筮从乃可言吉。若二者有一不从,或二者俱不从,则宜其有凶无吉矣。乃洪范稽疑之篇,则于龟从筮逆者,仍曰作内吉。从龟筮共逆于人者,仍曰用静吉。是知吉凶在人,圣人之垂戒深矣。人诚能作内而不作外,用静而不用作,循分守常,斯亦安往而不吉哉!

第二百一十三則譯文

  在古代占卜,是以龜甲和蓍草為主要的工具,因此,一定要龜卜及筮古皆贊同,一件事才可稱得上吉。如果龜和蓍中有一個不贊同,或是兩者都不贊同,那麼事情便是兇險而無吉兆了。但是《尚書》洪範稽疑篇中,則對於龜卜贊同,蓍草不贊同的情形,視為做內面的事吉祥。即使龜甲和蓍草占卜的結果都與人的意願相違,仍然要說無所為則有利。由此可知,吉凶往往決定在自己,聖人已經教訓得十分明白了。人只要能對內吉外兇的事情在內行之而不在外行之,對於完全與人相違的事守靜而不做,安分守己,遵循常道,那麼豈不是無往而不利嗎?

註釋
卜筮:用龜占卦曰卜,以蓍占卦曰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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