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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家庭經濟困難狀況

家庭困難情況可以寫家庭人員,家裡的一年總收入,主要勞動力等情況。申請補助需要寫明家庭成員情況及家庭收入、困難的原因和程度等情況,還需要所在的街道或居委會出具證明。

描述家庭經濟困難狀況


屬於家庭困難的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以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養老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

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扶養人的居民,其他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都屬於家庭經濟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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