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垃圾於7月1日正式施行,在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透過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將垃圾分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以及幹垃圾,在立法過程中曾調研顯示,多數上海市居民認可垃圾分類方法。
2019年1月31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表決透過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於7月1日正式施行,根據發展的趨勢來看,在推行20年多年後,“垃圾分類”在申城納入法治框架,混合亂丟垃圾者今後最高罰款高達200元。
上海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已經有20多年,分類標準有過多次的變化,在《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中明確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溼垃圾以及幹垃圾這四大類,合理分類,增加了可回收物的多樣性。
此次垃圾分類早確定於2011年,直至2014年的上海政府規章中予以固化。立法的過程中曾調研顯示多數上海市民認同這一分法,於2019年7月1日在上海市正式施行,保障了垃圾回收通道的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