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執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節,這與古人的自然神權觀念有關,即順應天意。春夏是萬物生長的季節,而秋冬是樹木凋零的季節,象徵肅殺。人的行為包括政治活動都要順應天時,否則要受到天神的懲罰。皇帝即是天的兒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時行事。處決犯人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