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和鉞。《左傳·昭公十五年》:“其後 襄 之二路,鏚鉞、秬鬯、彤弓、虎賁, 文公 受之,以有 南陽 之田,撫徵東夏,非分而何?” 楊伯峻 注:“ 杜 注:‘鏚,斧也;鉞,金鉞也……’賜鏚鉞者,奉王命得專殺戮也。”參見“ 斧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