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與豹

[ 寓言故事 ]
  為了爭奪林中的地盤,

 

獅子與豹子持續交戰。

 

依法解決爭執的辦法,

 

不是他們的本性所願。

 

他們的信條,勝利即公理,

 

強暴之徒沒有法的觀念。

 

然而仗卻不能老打下去。

 

爪子會變鈍,身體會疲倦。

 

於是,鬥士們想起了搞和緩。

 

停止戰爭,醞釀談判條款,

 

將要簽訂持久和平協定,

 

直到下一次再度翻臉。

 

有關談判代表的人選,

 

豹子與獅子磋商了意見。

 

豹說:“我將派貓作為代表,

 

貓的外貌不揚,心卻和善。

 

勸你派出尊貴的驢子,

 

驢子,應該說,最為幹練。

 

你的所有侍從和謀士,

 

抵不上驢蹄兒的一半。

 

驢子和貓定能協商妥當,

 

我們只管信賴協議的條件。”

 

獅子接受了談判建議,

 

派出了代表,授以權力。

 

那可不是驢子,而是狐狸。

 

獅子自有他自己的邏輯:

 

“凡是敵人稱讚的人物,

 

絕不能靠他去辦事。”

 

(何世英譯)
補充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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