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萬千寵愛於一身
衡山郡公主是唐太宗和長孫皇后的小女兒,唐高宗的同胞妹妹。唐朝有明文規定,公主不能使用“名山、大川及畿內縣”作為封號,怕惹怒神靈。可她一出生,太宗就迫不及待地為她破例賜號“衡山郡公主”。
衡山公主九歲那年,大唐糾察官魏徵病重,太宗跑去探望老戰友,看見了他病榻旁站著的魏家長公子魏叔玉。魏叔玉年紀不大,卻已經可以看出玉樹臨風的範兒。太宗馬上就盯上了魏公子,他第二次去探望魏徵時,乾脆將寶貝女兒拉上了。他坐在魏徵的病榻前,指著衡山公主,說要把女兒許配給魏叔玉。
可是,魏徵死後不久,就有人揭發魏徵的奏摺都儲存有副本,明顯是在說皇帝智商不行,沒有他魏徵,一定會一溜跟頭栽得鼻血長流。太宗氣得將自己給魏徵立的碑推倒,自己寫的讚美魏徵的碑文也要磨掉,自己的寶貝女兒也要和魏家解除婚約!
衡山公主第一次“被戀愛”失敗,太宗的眼珠子掃遍天下20歲以下的小鮮肉,然後搖頭長嘆:“怎麼沒有一個讓朕滿意的小男生呢?”太宗為此傷透了腦筋。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小女生已經長成了大美女,太宗感到自己來日無多,得把寶貝女兒的事辦了,才能瞑目離開。
終於,他拍板,要將衡山公主嫁給長孫詮。長孫詮是長孫皇后的族弟,人長得帥,人品也好,太宗超級滿意。至於長孫詮比自己女兒高一輩的事,他根本不管。
雖然衡山公主是外甥女嫁給了舅舅,好在這舅舅不是親的,也年齡相當。情竇初開的衡山公主心靈花開,悄悄看了一眼未婚夫,正和他四目相對,一時間電光閃閃。小公主笑得春光燦爛。
太宗立刻開始大力操辦女兒的婚事,但還沒有籌備完成,就撒手人寰,把寶貝女兒的終身大事託付給了接班人。
二、好事多磨
高宗是衡山公主一母同胞的哥哥,對妹妹自然是貼心貼肺地呵護著。衡山公主一天不見自己的長孫舅舅,心裡就空得慌。妹妹的這點兒小心事,高宗當然看得出來。愛情。
至於日期,高宗早就請欽天監查了,自己登基的那個秋季就有一個黃道吉日。
皇帝決定秋天嫁妹,所有大臣都舉手透過,力挺新皇的英明決策。可這個本來順順當當的喜事偏偏遭到了大臣于志寧的反對。
于志寧提出,雖然衡山公主已到出嫁年齡,而且現在服喪期滿,按律已經可以完婚,但是,服喪雖滿,“心喪”還在啊!所以,他希望公主在心喪期間,切勿出嫁。
高宗很不高興:我爹希望我妹妹出嫁,我妹妹也想出嫁,這些都符合人情,怎麼就“違於禮經……人情不可”了?
于志寧一看高宗擺出了強硬姿態,立刻換了種進諫方式,說:“陛下剛剛即位,正是需要樹立個人形象的時候。壓抑人情、獲得守禮的美名,比荒廢禮法、收到譏諷要好啊!”這話確實說到高宗的心坎裡,讓他感到通體舒暢,不由得頻頻點頭。于志寧一看有門,又站在國計民生的角度闡發開來,說若推遲婚禮,便是“國家於法無虧,公主情禮得畢,則天下幸甚”的一舉兩得的大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