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的租房族和他們的收入

[ 歷史故事 ]

白居易:長羨蝸牛猶有舍

自古以來,租房子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在中國古代,租房的名人很多。比如,白居易就是著名的租房族。早年他到長安參加吏部舉行的書判拔萃科,雖登第,但拜官後因品級低、俸祿少,長時間買不起房,被迫當起了租房族。《卜居》一詩就體現了他的這種落魄:

遊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

長羨蝸牛猶有舍,不如碩鼠解藏身。

且求容立錐頭地,免似漂流木偶人。

但道吾廬心便足,敢辭湫隘與囂塵。

當時,他租住在常樂坊,但不久又搬了出去,估計是因為租金的問題。長安城居民分佈東多西少,常樂坊就在東部繁華地段,距離興慶宮僅有一坊之隔。此處的房租一定不菲。搬走後,他跟元稹、周諒等人在永崇坊的華陽觀租房居住。

華陽觀是一個道觀。唐代的寺院和道觀功能很多,可當旅館,可當學校,可當安厝之所。而且寺院、道觀很寬容,不會用清規戒律來約束租房者。因為寬容和租金低廉,很多無房族選擇居住在寺院、道觀。

到了元和二年(807 年),白居易成了翰林學士,又迎娶了楊汝士的妹妹——沒買房並未影響他結婚。白居易結婚之後,依舊沒有買房,但搬出了華陽觀,來到新昌坊,在那裡又租了一個房子。新昌坊也有問題,它位於長安城東部偏南,離上班的宮城或者大明宮比較遠——一般官員在皇城或者大明宮南半部上班,而白居易供職的翰林院在大明宮右銀臺門內,距離更遠。每天上下班,尤其是冬天,那個滋味實在不好受。

杜甫也一樣。杜甫很窮的時候還不如白居易。白居易在長安起碼還租得起房,杜甫則租不起長安城內的房子,不得不到長安東南郊外,在漢宣帝的杜陵附近租了一個房子,所以他自號“杜陵野老”。又因為旁邊還有個少陵,是許皇后的陵墓,他又號“少陵野老”。

總之,自古以來租房族的日子大多過得不容易,但這也是很多人必經的一個人生階段。

希望聽完接下來的故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對這座院落進行了考古發掘,歷時140 天,發掘總面積達7249平方米。發掘出的主要遺蹟有坊間道路、水渠、房屋居址、園林中的瓦渣小路等,出土了大批唐代遺物,還發現了白居易製作的經幢“佛頂尊勝陀羅尼”及“大悲心陀羅尼”。

白居易青年和中晚年迥然不同的生活水平與其名氣的變化密切相關,這就要說到唐代文人的主要收入來源——寫碑文,寫墓誌銘了。

唐代文人的主要收入來源

唐朝文人當官後,除了俸祿,給人寫碑文、寫墓誌銘也是一大收入來源——撰文也好,書碑也好,如果名聲大,這筆收入甚至會超越俸祿。當時甚至出現了這樣的場景,有達官貴人去世,文人爭相上門兜售自己,爭為死者寫碑銘。

當然,如果是著名文人,喪家會主動上門求寫碑銘,甚至有時會求而不得。柳公權就是典型,他是著名大臣,又是書法大家,潤筆收入頗豐。據《舊唐書·柳公權傳》記載,當時請他寫碑文、寫墓誌銘的人很多,以至京城若有人父母去世,不請柳公權書碑就會被責為“不孝”,所以柳家總是門庭若市。柳公權存碑之多在唐代著名書法家中名列前茅。

但“吃人嘴軟,拿人手短”,既然是收錢辦事,“諛墓”現象就不可避免。所謂“諛墓”,就是為死者說好話,有時甚至完全脫離實際,頗遭人詬病。這種現象其實很普遍。例如武則天的外甥賀蘭敏之,其人以採花賊之名為人熟知,是典型的紈絝子弟,最後在被流放的路上自殺於嶺南韶關,但《大唐故賀蘭都督墓誌》不僅迴避了死者自殺的事實,還對死者的品德進行了一番誇讚,甚至說“木秀風摧”,暗示死者是“木秀於林,風必摧之”。

也有人堅持原則,面對鉅額報酬毫不動心。例如韋貫之,他是嚴肅且有原則的大臣,進士科出身,後來歷任中書舍人、宰相等職。《唐國史補》卷中記載:“是時裴均之子,將圖不朽,積縑帛萬匹,請於韋相貫之,舉手曰:‘寧餓死,不苟為此也。’”韋貫之非常瞧不起裴均,此人為了仕途竟然當了宦官竇文場的養子,還曾經助紂為虐,幫助宦官絞殺“永貞革新”,故為君子所不齒。其子以重金求韋貫之為父親撰墓誌,韋貫之斷然拒絕。

白居易晚年優渥的生活條件與他中年以後響亮的名聲直接相關。和柳府一樣,白府也是“顧客”盈門。不過,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白居易在這方面遭人詬病不多。他一生的莫逆之交元稹去世後,元家請白居易書寫墓誌銘,而且按照行情給白居易奉上了鉅額潤筆。白居易推脫再三,元家執意要給,白居易最後決定將這筆巨資捐贈給洛陽香山寺,以為功德,而且宣告“凡此利益功德,應歸微之(元稹)”。

古往今來,名氣與財富往往相關,這是普遍規律。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這樣一幅景象:有才幹的人可以合法致富,貧窮的人可以透過努力致富。大家不仇富,也不鄙視貧窮,每個人都坦蕩地活在這個世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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