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的工資

[ 歷史故事 ]

有人統計過,當下的丈母孃在選女婿時,最喜歡的職業依次為公務員、醫生、教師。在古代,學而優則仕,最優秀的人才通常都以當官為自己的遠大理想。那古代官員的工資高嗎?

先秦時期,官員一般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有爵位的貴族官員,並且可以祖傳,老子當官,兒子、孫子也能當官;第二類是非貴族出身的官員,一般隨機任用。第一類官員的收入主要來自貴族爵位所獲得的采邑。所謂采邑,就是君王分封的土地,包括土地上的人口。從采邑上獲得的收入就相當於這類官員的工資了。這種世代做貴族、享有采邑的制度叫作“世卿世祿制”。第二類官員由於沒有“貴族編制”,也沒有采邑,因此只能從上級那兒領工資,叫作“稍食”。稍食的多少,由僱傭雙方協商決定。春秋時期孔子周遊列國,到衛國時,衛靈公有意留下他做官,但不知道工資該給多少,於是就問孔子:“你在魯國的時候俸祿是多少?”孔子答道:“一年大概是粟六萬鬥。”

於是,衛國也按這個標準給孔子發工資。

秦朝建立後,官員不再世襲,而是由國家直接任命,世卿世祿制失去了存在的基礎。

此後,官員的收入主要是國家給的俸祿。漢朝根據官員的秩次發放相應數量的糧食(有時是半錢半糧食),糧食的計重單位為“石”。所以在不少漢朝題材的文學作品裡,官員的大小經常用幾百石或幾千石衡量。

漢朝三公(類似於今天的副國級官員)的年俸祿為萬石,但這裡的萬石只是個虛數,實際為四千二百石;郡守(類似於今天的省級官員)的年俸祿為兩千石,實際為一千四百四十石;級別最小的基層公務員,月俸祿為十一石,摺合每日為一斗二升,所以這種小官又叫“斗食”。最高和最低階別官員之間的俸祿差了三十多倍,差距還是很大的。

漢朝官員的收入到底是高還是低呢?我們拿同時期的普通老百姓在年底時給予各級官吏的賞賜,稱“臘賜”,類似於今天的年終獎。

唐朝官員的俸祿是真正的俸祿,分為俸和祿兩種。俸發的是錢和布匹,祿發的是糧食。除此之外,國家還會發給官員一塊耕地,稱為“職田”,官員可以租出去,獲得的收入即為工資。但唐朝官員的收入並不高。有學者估計,即使是一個唐朝的五品官員,地位相當於今天的廳級幹部,其收入與漢朝的基層公務員相比也高不了多少。

另外,唐朝還經常扣工資。皇上修宮殿、打仗缺軍費,這些都要扣工資。

官員工資最高的要數宋朝。宋朝官員的工資分為兩部分:俸錢、祿粟等基礎部分稱為本俸;第二部分是各種職務補貼,稱為“添給”。綜合算下來,宋朝最高階別官員的月收入在百萬元上下,基層公務員每月也在萬元以上。

除此之外,宋朝政府還給官員配僕人。最低階別的官員可以配一個,宰相可以配一百個,僕人的衣食開銷全由國家報銷。所以,宋朝官員的收入是歷朝歷代最高的,清代文學家趙翼就曾在文中驚呼“宋制祿之厚”。

很多朋友都認為明朝官員工資低,我們來看看具體有多低。明朝官員分九品十八級,正一品官員每月俸祿發米八十七石,級別最低的從九品官員每月發米五石。在人均收入普遍都低的明朝,這已經不少了。當時江南一個五口之家的年消費折米五十五石,九品官的年發米是六十石,二者相當,最小的官也能養得起全家人。但問題的關鍵在於,明朝官員的工資經常不夠發,沒米的時候就折成其他東西,比如宣德年間折過布匹。有人會問:布匹拿出去賣不就完了?沒那麼簡單,折換的時候政府往往把價格定得比市場價高出好幾倍,出去賣就賠錢。最荒唐的時候,政府還把蘇木、胡椒等香料當俸祿發放給官員,滿朝文武走路時都飄著十三香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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