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海拾貝:農夫改詩

[ 歷史故事 ]

農夫改詩

有個花花公子把祖業敗光了,只得做了乞丐沿街乞討。一天,乞丐碰到一位農夫,農夫對他說:“你也是七尺男子漢,不缺胳膊不缺腿,為何不自己勞動養活自己?”

這個乞丐聽了,一點兒不感到羞恥,他拾了一根樹枝在地上寫了四句詩:“朝吃千家飯,夜宿萬戶亭。未犯朝廷法,任我天下行。”

那農夫看了詩後,也拾了一根樹枝,在每一句詩後添了兩個字:“朝吃千家飯,不飽;夜宿萬戶亭,蓋草;未犯朝廷法,還好;任我天下行,狗咬!”

古代通緝令為啥能抓住人

古代沒有照相技術,犯人頭像都是用毛筆畫在通緝令上的,和本人相差甚遠,簡直就是抽象派藝術,按理說犯人很難被認出,可是實際效果出奇地好,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那時和現在不一樣,沒有大規模的流動人口,農村不但沒有外出務工人員,而且為了控制人口,實行“保甲制度”,就是今天大家所說的“連坐”。把一塊區域的人劃為一保甲,如果這個區域有人犯罪或者包庇外來犯人,沒人來檢舉,那麼這個區域的所有人都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因此,犯人在農村無處藏身。

進城可以嗎?更危險。當時有專門辦案的人員,俗稱“捕快”,拿著捕票一直在打聽訊息和追捕犯人。雖然通緝令上的畫像不像本人,但通緝令上會明確寫出這個人叫什麼、哪裡人、外貌特徵等相關資訊,為盤查做足了準備。當時每個人也有和今天差不多的身份證,叫“路引”。

白天進城,守門人都要盤查,你如果拿不出“路引”,那後果可想而知。就算你混進了城,或者沒來得及出城,沒有“路引”是無法住店的,古代又實行宵禁制度,大晚上一個人在街上閒逛或者露宿大街,很容易被官府的巡夜發現並被緝拿歸案。

重點是大家對抓捕犯人十分上心,因為有賞銀,一般是幾百兩到幾千兩不等,這筆賞銀一般是給知情人和捉拿人的。這筆錢對古人而言,相當於如今的一夜暴富。就拿唐代的一個普通九品官員來說,一年的俸祿也只有15兩,通緝賞銀等於他們一輩子的俸祿了;而對普通百姓而言更是天文數字,可以想象這誘惑是多麼大。

因此,人們一旦發現有人酷似通緝令上的罪犯,就會發瘋一般報官。發動群眾的力量,想不抓到犯人都難啊。

會稽雞,不能啼

三國時期,吳國太傅賀邵是會稽人,他就任吳郡太守後,成天閉門不出。當地的豪門大族不免瞧不起他這個外鄉人,還有人在他大門上寫:“會稽雞,不能啼。”賀邵見了,便在下面補充了幾個字:“不可啼,殺吳兒。”接著,他便核查了這些豪門大族家的各項違法情況,並且全部上報朝廷。

於是,當地豪強便紛紛收斂起來,不敢再輕視賀邵了。

崇禎年號因何被朝鮮使用了265年?

國家滅亡以及皇帝皇帝朱由檢自殺殉國,明朝被清朝取代之後,“崇禎”年號一直被朝鮮李氏王朝使用,加上朱由檢在位時的17年,前後累計超過265年。

“崇禎”年號的使用時間,堪稱中國皇帝年號使用年限之最。不忘故主的朝鮮王室,除了對清廷的公文賀表使用清朝皇帝年號外,其他一切內部公文,包括王陵、宗廟、文廟祭享祝文,仍用“崇禎”年號,地方官上的疏章、箋文也如此。

乾隆十四年(1749年),李朝王室又以明朝太祖(洪武)、神宗(萬曆)、思宗(崇禎)並享“大報壇”,並於三帝即位、忌辰日行望拜禮。這種祭祀活動每年都會進行,一直延續到李朝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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