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小販們的幸福生活

[ 歷史故事 ]

作為宋朝:租得起臨街兩層小樓,平時酒肉不愁。這樣的生活不過是由武大每日挑幾筐炊餅沿街販賣掙來的,他一沒有被收重稅,二沒有被衙役踢攤子,日子過得平靜悠然。如若不是登徒子西門慶攪局,恐怕這一家人也能安樂祥和地把小日子過下去。

在明朝小說中,並非只有這一個宋朝小販形象。馮夢龍《醒世恆言》第三回《賣油郎獨佔花魁》同樣講到南宋臨安城裡的一名賣油小販秦重,說他靠賣油竟能在一年多的時間裡,把3兩銀子的本錢變成了16兩銀子。

或許有人說,這只是小說家言,不足為憑。但在宋朝史料中,並不難找到現實的例子。南宋人洪邁的《夷堅志》中便講述了一名小販的發跡史:“吳十郎者,新安人,淳熙初,避荒,挈家渡江,居於舒州宿松縣,初以織草履自給,漸至賣油,才數歲,資業頓起,殆且鉅萬。”一個小販靠織草鞋和賣油,才幾年時間,就家財鉅萬,暴富之迅速,令人瞠目。宋人筆記中,南宋初期臨安著名的小販宋五嫂、李婆婆等也是靠著經營攤發家致富的。

宋朝社會商業發達,在名畫《清明上河圖》中就有各種各樣的攤販,無論橋頭、城牆邊還是街道旁,剃頭的、賣甘蔗的、賣菜的、叫賣各種小吃的,應有盡有。

那麼在宋朝,一個沿街擺攤叫賣的小販,如何能過起幸福的生活呢?

想要買賣好做,首先不能總遭遇沒事找事的衙役,商業的正常經營必然離不開政府的人性和支援。

在唐朝,商人只能在規定的地點即設有圍牆的“市”內從事交易活動。坊市閉門以後及開門之前,無故行走者將受到被打20鞭子的處罰。

到宋朝,由於商業活動增加,城市佈局已打破唐朝坊市界限,城鎮和鄉村集市均可隨處擺攤開店,營業時間也不受限制。政府不但不予干涉,甚至還明令保護。

乾德三年(965年),宋太祖就專門降旨:“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來不得禁止。”由於朝廷的保護,城市小販更加活躍,“大街買賣晝夜不絕”。

宋朝的城市管理者同樣會遭遇與今天相同的問題:商販侵街,影響市容交通。為此,宋朝政府設立了相當於現在城管的“街道司”。街道司雖然也有維持城市的衛生、整修與日常秩序的職責,但絕不會整天驅逐小商販,鬧得雞犬不寧。

雖然小販侵街佔道問題屢禁不止,但朝廷顧及小販的生計,一般不主張輕率粗暴地懲處小販。如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開封府請撤民舍侵街陌者,上以勞擾,不許”。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朝廷集思廣益,絞盡腦汁,終於找到了解決的辦法:在街道兩旁適當距離,豎立“表木”,作為禁止侵街佔道的紅線。紅線之內,允許設攤、開店,侵出紅線之外就要受罰。

《清明上河圖》裡的虹橋兩頭就立有四根“表木”,橋上兩邊,小商販開設的攤位,都在“表木”的連線之內,中間留出通行的過道。這樣,既照顧了商販的生計,又不致妨礙公共交通。

更難得的是,宋朝皇帝擴建皇宮和出巡都要顧及商販的經營和市民生活。如雍熙三年(986年),宋太宗想擴建宮城,擔心影響東京(今開封)市民的生計,便派殿前指揮使劉延翰等人去了解民意。

劉延翰等人當然不會搞什麼聽證會,也沒有鋪天蓋地宣傳這次民意調查的重大意義,但所得到的民意結果卻是實實在在的。最後宋太宗“以居民多不欲徙”,取消了擴建計劃。

康定元年(1040年),宋仁宗出巡。儘管當時街道狹窄,宋仁宗既未下旨拆遷,也沒有詔令封路,而是命“侍從及百官屬,下至廝役,皆雜行其道中”,“而士庶觀者,率隨扈從之人,夾道馳走,喧呼不禁”。宋仁宗這等親民作風,也為他身後贏得了“仁”的廟號。

做生意想致富,首先要有高利潤。在宋人的筆記中,有經營為“逐什一之利”“逐什百之利”的記載,所以一般認為宋朝商業的平均利潤率為10%左右。

但是,這只是平均利潤率,很多商品的利潤率遠不止於此。讓我們看看東京籠餅的價格變化軌跡。

據《春渚紀聞》記載,宗澤在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出任東京留守時,讓自己的廚師按照市面上的規格製作了一批籠餅,經過測算,得出每枚籠餅的成本為6文錢,而根據宗澤的回憶,他在宋哲宗元佑六年(1091年)初到東京時,每枚籠餅賣7文錢。

初看元佑六年每枚籠餅利潤僅1文錢,但事實並非如此。由於北宋後期東京糧價一路上漲,相隔36年後,建炎元年的糧食已是天價。

根據史料記載,宋哲宗執政後期物價一直上漲,到宋徽宗繼位後更是物價暴漲,不可收拾。《宋史·食貨志》記載了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東京的米價為“石二千五百至三千”。

宗澤就任東京留守正值靖康之難後,金兵初退,東京物資奇缺,物價飛漲,儘管宗澤使用鐵腕手段抑制物價,到建炎三年(1129年)米價仍維持在每升四五千的水平,已是宣和四年的100多倍。

因此,元佑六年的糧價應遠低於建炎年間的水平。

米價漲落是糧食價格乃至整個物價起伏的風向標,而糧食價格是決定籠餅成本的主要因素。結合物價上漲幅度,完全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元佑六年一枚籠餅的成本可能不到建炎元年的一半,也就是說,成本不足3文錢,其毛利率接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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