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弼時是我黨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在全黨享有崇高的聲譽。在“難忘的延安歲月”中,任弼時襄助毛澤東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直接參與許多重大決策的制定與實施,為革命勝利作出了巨大的貢獻。
調整機構,建立較為完善的規章制度
1940年3月26日,任弼時和周恩來一起乘飛機飛越冰雪覆蓋的西伯利亞,從莫斯科回到延安。
回國不久,任弼時就被任命為中共中央秘書長,負責中央書記處的常務工作,並主管中央組織部、西北局和工青婦的工作。任弼時之所以被委以重任,胡喬木曾這樣分析原因:一是資歷老;二是曾擔任紅二方面軍領導人,代表著一個方面;三是從共產國際回來的。除了這三點外,胡還寫道:“這裡有一些微妙的關係,其他的人起不了他當時起的作用。”對於這些“微妙的關係”,胡的解釋是:“任弼時是中國共產黨自己產生的領導人。”
1940年10月,任弼時與張聞天等搬到楊家嶺,和毛澤東住在一起,便於直接協助他的工作。雖然中共中央搬到延安已有3年多,但各個單位卻沒有得到很好的整合,中央沒有統一的辦事機構,也沒有統一的作息制度,甚至連必須的收發制度也沒有,送出去的檔案和物品找不到下落的情況時有發生;供給制度也不健全,抓住什麼就拿什麼、吃什麼。當時流行一句話:“幹不幹,二斤半(指小米)。”總而言之,一切都不正規,遊擊作風很濃。
對於這種無章可循、無人負責的局面,任弼時很不習慣。
任弼時上任伊始,就把調整機構、理順關係、幹部定位、建立各種規章制度作為首要任務。他首先建立起黨中央的辦公機構—一中央辦公廳,自兼主任,調中央組織部副部長李富春任副主任。李富春有極強的行政管理能力,是任弼時的左膀右臂。中央辦公廳下設秘書、行政、警衛3個處,各處職責明確。接著,建立了一整套工作制度、行政制度,明確了各個機關之間的相互關係;建立了收發制度、會客制度、財會制度、檔案管理制度、檔案保管制度;建立起幹部供給制度,規定每人每年發冬裝夏裝各一套,制定各級幹部的津貼費標準(不過從沒有發過)。
任弼時注重制度建設,講究效率。他經常告誡辦公廳的同志:“要提高工作效率,沒有一套規章制度是不行的。一定要結合我們的情況,建立一套有利於我們工作開展的規章制度。”
中央辦公機構走上正軌後,任弼時繼而整頓中央所屬各部委的工作,將中央直屬機關集中到楊家嶺辦公,使各部委的工作很快實現正規化。任弼時還幫助整頓西北黨組織的領導機構。
任弼時的這些具有開拓性的建樹,確保了黨中央各項工作正常、科學、高效地運轉。對此,黨中央和毛澤東十分重視和讚賞。任弼時的這些工作看似瑣碎,實則是摸索與建立我黨在部分地區執政的管理體制,併為爾後在全國執政奠定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