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是我們黨統一戰線的奠基者和開拓者,也是民主協商的積極倡導者和成功還是和平時期,他都置身於民主協商的第一線,勤於協商,善於協商,在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和智慧,為後人留下了寶貴的精神財富,值得我們學習與傳承。
協商有“誠”
周恩來曾指出,“協商這兩個字非常好”.他始終倡導要注重事前協商,“凡是重大的議案提出來總是事先有協商的”,“凡準備由政務院透過的重要決議和指示等,經常是在徵詢政協全國委員會有關小組的意見後,再提政務會議透過的”.
新中國成立初期,為了籌備新政協,周恩來主持起草《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簡稱《共同綱領》),把協商貫穿於醞釀、起草、修改的全過程,面向各界人士,廣泛徵求意見,反覆修改,不斷完善。
1949年6月下旬,他在勤政殿閉門一個星期左右時間,親自執筆,寫出全文。接著就以深度協商的方式,安排先後到達北平的政協代表500多人分組討論兩次,在基本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形成草案,提交籌委會第二次全體會議審議透過。最終使《共同綱領》成為中央人民政府的施政方針,成為具有臨時憲法作用的歷史性文獻。為了勸說著名民主人士黃炎培“入閣”,周恩來懷著極大的誠意“三顧茅廬”,反覆協商,曉之以理,最終令多次拒絕“做官”的“老者”欣然“出山”.
協商有“方”
在講到統一戰線的方法時,周恩來曾告誡:“我們要不失立場,但不爭名位與形式;我們要堅持原則,但方法要機動靈活,以求達到成功。”
廣西壯族自治區的建立,是事關貫徹黨的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一件重大事件。在醞釀決策過程中,周恩來懷著極大的耐心,廣泛徵求意見,深入研討,充分協商,逐步取得了共識。
1957年3月20日,他邀請廣西一部分人士集中討論建立自治區問題;3月25日又親自出席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召開的關於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問題座談會,並作長篇總結講話。講話全面闡釋歷史與現實狀況,客觀分析方案利弊,態度平和,曉之以理,使人們縮小了認識差距。而對於“有人提出採取公民投票”的意見,周恩來則毫不含糊地表明態度說“那是不妥當的”,明確指出這種做法的危害是“可能對立起來,不利於團結,不利於社會主義建設”.
在協商過程中,周恩來既注重循循善誘,又堅持正面引導,始終將協商導向正確的方向。正如一位黨外人士所說:“每次政務會議上,周總理總有一篇講話,教益很深,對我就像是上了一次大課,對包括我在內的其他與會人員發表的並不正確的意見,採取極其高明的方式加以糾正,使人真正心悅誠服。”
協商有“量”
協商需要有氣量、有胸懷,只有從良好的願望出發,建立互信關係,平等相待,心靈互通,彼此尊重,才能推心置腹,吐真言,出真知,收實效。周恩來指出,“要讓黨外人士做到‘知無不言、言無不盡,使他們在各種會議上敢於講話”,“我們要吸收不同意見的人在一起,要善於和這些人一起協商,團結他們”.他還強調,“我們要知道,有不同的意見的人跟我們討論、爭論,真理才能愈辯愈明”,要“允許唱’對臺戲”.
三門峽工程是黃河治理的關鍵性工程,是十分難啃的硬骨頭。從設計到建設,一直爭論不休。為了吸收各方面人士的意見,周恩來於1958年4月,在三門峽工地召開現場會,對設計方案進行深入討論。會議結束時,他開宗明義地提出:“開會的目的是要聽取許多同志的意見,特別是反面的意見。”儘管由於黃河地質和水情異常複雜,三門峽工程還是留下很多遺憾,但周恩來始終以真誠的態度,廣開言路,與持不同意見的人士開展協商,包括對於“黃河本無事,庸人自擾之”這樣四座皆驚的刺耳言語都保持克制,耐心傾聽,集思廣益,竭盡所能讓三門峽工程趨利避害,造福上下游人民。
協商有“恆”
新中國建立初期,對於為什麼每星期要召開一次政務會議,周恩來曾經解釋說:“難道我也是閒著沒事了,高興每個星期開一次會嗎?不是的,這是有好處的”,“在那樣的會議上有的是不同的意見……我們聽到這些話就能夠啟發思想。我們管理著這樣大的一個國家,就要聽取各種意見”.
政務會議由全體政務委員參加,而當時的政務委員共有21名,民主黨派人士在其中佔了一半以上,共有11名。政務會議其實就是一個固定的民主協商的有效平臺。上個世紀50年代,新中國百廢待興,周恩來身兼數職,他從繁忙的黨務、軍務和國務中擠出時間,每星期安排召開一次政務會議,就是利用這個協商平臺,就涉及國計民生的一系列重大事件進行面對面的磋商,廣泛汲取智慧,與民主黨派傑出人士攜手共擔治國理政的重任。
在1951年11月召開的109次政務會議上,周恩來總結說,兩年來,政務院堅持每週舉行一次政務會議,所進行的議程共有300多項。直至1954年第一屆全國人大會議舉行,周恩來先後主持召開了206次政務會議,就許多內政外交的重大事項展開了充分協商,“使得一切比較重大的決定和法令,更能適合最大多數人的共同需要,在貫徹實施時也更能得到最大多數的擁護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