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樂三年(1405年),鄭和奉明成祖之命,帶領百餘艘朦艟大船,越海渡洋,正式開啟大航海的壯舉,史稱“鄭和下西洋”。
這場大航海是我國古代規模最大、船隻和海員最多、時間最久的海上航行。它不但標誌著早在歐洲地理大發現之前,我國就已具有了遠洋航行的能力,更是在世界舞臺上秀了一把明朝。
大明王朝在聚光燈下享受著八方來朝的同時,鄭和下西洋之舉卻引發了不小的爭議,比如明朝車駕郎中劉大夏就曾質疑: “三保‘鄭和下西洋,費錢幾十萬,軍民死者萬計,就算取得珍寶回來又有什麼用?”
隨著時間的發酵, “鄭和下西洋是賠錢賺吆喝”的說法愈發深入人心。幾百年來,屢屢有人調侃鄭和下西洋不過是朱棣的一場面子工程。那麼,鄭和下西洋的收益究竟如何?這場大航海真的是“賠錢賺吆喝”嗎?
這要從下西洋的目的說起。據明史記載: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跡之,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明朝官方蓋章認證了鄭和下西洋的兩個目的,一是尋找建文帝,二是與周邊各國建立外交關係。
單從這兩個目的來看,鄭和的確沒有找到建文帝,卻依舊花了一大筆路費,而與周邊小國的外交似乎更像明王朝的一場自嗨,實在是幹了一件“賠錢賺吆喝”的虧本買賣。然而,寥寥數語的官方記錄並未道盡鄭和下西洋的全部目的,在官方記錄的背後還隱藏了鄭和下西洋的另一個重要目的——發展經濟。
明朝初期,手工業迎來了蓬勃發展,迅猛增加的商品產量為明王朝開拓消費市場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而當時銷路最廣、獲利最多的市場正是海上貿易。明王朝就這麼在經濟規律的裹挾下,將眼光投向了湛藍色的海洋。
其實,類似“下西洋”的操作,明朝並不是第一家。高度重視海外貿易的北宋王朝,也曾在宋太宗雍熙四年(987年) “下西洋”,大舉派海船出訪東南亞各國,且高調採購列國貨物,鼓勵各國商隊來華貿易,然後就有了宋代“海上絲綢之路”紅紅火火的景象。
而明初的外貿政策,其實也是宋代這種“官方壟斷海外貿易”政策的延續。為了獨享海外貿易的豐厚成果,明王朝還在民間實施了嚴格的海禁,獨家壟斷了海上貿易的巨大市場,以便獲得高額利潤。即使是厲行民間“片板不得下海”政策的明太祖朱元璋,也打過海外貿易的主意,朱元璋在位時,就曾與琉球等國家展開過對外貿易。但由於倭寇猖獗,海面上亂成一鍋粥,當時的貿易規模十分有限。
到了永樂年間,大明國力空前強盛,開啟海外貿易市場的時機也已成熟。所以朱棣登基後,立刻重建了曾因倭寇侵擾而廢弛的市舶司,建立了完備的海外貿易管理體系。萬事俱備後,明廷以鄭和為使臣,率領船隊穿梭於各國之間,打著齎賞的旗號開展官辦貿易,為“靖難”後百廢待興的明王朝打通了一條經濟輸血大動脈。
明王朝的絲綢、瓷器由此遠銷海外,極大促進了經濟的繁榮。同時,海外各國的香料、珠寶等商品也以“朝貢”的名義源源不斷進口到中原,豐富了百姓。
在這些貿易往來中,明朝政府作為唯一的銷售商,利用商品差價賺得盆滿缽滿。比如鄭和在蘇門答蠟採購的胡椒價格僅為0.01兩/斤,運回明朝後售價便高達0.2兩/斤,即便加上運費,利潤依舊十分可觀。而且,由於中國的瓷器、絲綢等貨物,從來都是國際市場上的硬通貨,有船有貨的鄭和船隊,當然也就牢牢握住了主動權。鄭和船隊用中國貨物交換海外貴金屬,也成了常見現象。甚至今天國內一些博物館裡,還收藏著鄭和船隊帶回來的黃金紀念品,足以見證曾經的火熱。
以江寒秋在《鄭和下西洋的經濟賬》裡的總結說: “正是鄭和下西洋從海外賺回大量的金銀,解決了中國自唐宋以來貴金屬緊缺的局面,從此銀子方取代了劣金屬和紙幣成為中國的主要貨幣。”放在中國古代經濟史上,這是一個了不起的成就。
這般一本萬利的生意,全靠鄭和下西洋才能做成。可見鄭和下西洋非但沒有“賠錢賺吆喝”,反倒像搖錢樹一樣為明王朝帶來了數不盡的財富。明朝中後期學者嚴從簡,更一語道出了下西洋的“多贏”效果: “奇貨重寶,前代所希,充溢庫室,貧民承令博買,或多致富,而國用亦羨矣裕。”簡直是國富民強。
更為難得的是,鄭和下西洋還帶動了地方的經濟發展。比如鄭和下西洋的第一站太倉,就成為鄭和使團出發時招募水手及採辦物質的大本營,等到鄭和使團歸泊後,太倉又成為迎接外賓及各種舶來品的中轉站。
繁榮的海上貿易為太倉當地的經濟發展提供了充足的動力,太倉一躍升級為大明海外貿易的黃金口岸,以至於“各國奇珍異寶無不畢集”。在鄭和下西洋的影響下,太倉“財賦甲於天下”,成為物阜民豐的天下第一碼頭。劉家港碼頭附近的工商市鎮迅速發展起來,到了鄭和下西洋半世紀後,即明朝弘治年間,當地的瀏河鎮、鶴王市等地,都成了重要的商業中心, “數十里貨群萃於市中”,場面十分熱鬧。
一個太倉尚且如此,放在明朝版圖內,其帶動效果也可想而知。所以不難理解,為什麼開國時高度封閉的明王朝會在下西洋的幾十年裡,出現東南商業繁榮的新局面。拉動明朝經濟的“強心針”,正是鄭和船隊“打”的。
然而,縱使鄭和下西洋為明王朝帶來了萬千財富,卻依舊難逃經濟規律下看不見的手。隨著鄭和一次又一次遠渡重洋開展貿易,明朝的進口商品日益豐富,商品市場漸漸趨於飽和,這直接導致了進口商品價格不斷回落。原本0.2兩/斤的胡椒,在鄭和使團的大量進口下價格急跌至0.1兩/斤,可明王朝不願放棄高額利潤,於是想出了內部傾銷“折俸”賣給官員們的損招。明王朝組織了員工內購會,卻不肯給員工友情價,反而高於市價,依然按0.2兩/斤賣給官員們,這一舉動無異於剋扣工資,大小官員對此敢怒不敢言,紛紛把鄭和下西洋當成了降薪的出氣筒。
於是,在一眾官員的口誅筆伐下,鄭和下西洋的壯舉瞬間成了“勞民傷財”之舉。其實,如果明王朝能尊重經濟規律,這個問題不是不能解決,可明王朝因噎廢食,簡單粗暴地把“鍋”甩在“下西洋”身上。轟轟烈烈的“下西洋”就此悄然收場。
諷刺的是,雖說明朝官員一直說鄭和下西洋“勞民傷財”,可到了停止下西洋不久的明朝宣德年間,明朝工部尚書黃福就叫起了苦:永樂年間“下西洋”,外加遷都、打仗等大事,大明都不怎麼缺錢,現在勞民傷財的下西洋停下了,怎麼朝廷處處“徵調將何以濟”。下西洋費錢,不下西洋怎麼還沒錢?
看過這鮮明對比,幾百年後的人們或許才能深切理解當年鄭和的那句話:欲國家富強,不可置海洋於不顧。財富取之於海,危險也來自海上。
這是一位劈波斬浪的智者,看過了世界之大後,發出的振聾發聵之聲,可惜,卻被短視的後來人所無視。惝若明朝能早一些看到海洋的價值,後來的許多悲劇也許都將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