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讀了一篇馬丁?威格爾(Martin Weigel)的文章—馬丁是世界知名創意公司Wieden+Kennedy阿姆斯特丹地區負責人,他談到自己如何利用社交媒體建立‘消費者互動’。他說:要開展“性感的”社交媒體運動,要將社交媒體作為一種開拓商業業務的工具。關於這一點,他認為有五個關鍵。
“互動”並不是新鮮事。馬丁聲稱在網際網路時代來臨之前,人們是被動的、輕信的、容易受騙的,市場上傳播了許多愚蠢的營銷內容。直到網際網路時代來臨,才把主動權送到了普通消費者的手中。
我同意馬丁的觀點,偉大的營銷活動一向能夠創造互動性。新技術的作用在於,能夠讓之前不可能實現的成為可能,能夠放大營銷活動的影響力和滲透力。但是,如果有人在酒吧裡閒聊起你的廣告,這種口碑營銷的力量也是巨大的,雖然它不是你媒體宣傳計劃的核心,但它就像如今的病毒營銷。然而,病毒營銷畢竟難以預測,譬如某個電視廣告突然成了YouTube網站上點選率最高的影片;病毒營銷畢竟難以策劃,譬如我們不知道觀看者是誰,他們在哪裡、在什麼時候觀看。
“互動”必須是一種自始至終的方式。社交媒體營銷最大的問題在於,它缺乏證明營銷有效性的相關資料。當然,市場上的確有許多資料,但那些資料,按照馬丁的說法是“中端衡量資料(Intermediate Measures)”,譬如YouTube上使用者的“觀看數目”,或者Facebook上的“喜愛人數”。這些資料只是衡量成效的一種方式,但無法證明最終的成效。
馬丁說:“有成效的觀眾企及率並不意味著企業良好的盈利影響力。”
如果相關資料表明,Facebook上的粉絲更願意購買某一個品牌的產品,對這種說法你要抱以謹慎的態度。下面這種說法具有關聯性,但卻不能證明它就具有因果關係。譬如,Facebook上的粉絲之所以是粉絲,是因為他們經常購買某品牌的產品,但這種說法反之並不成立。
打斷式營銷已成為過去。許多專家告訴我們,我們處於“被打斷時代”的末期,我們必須和消費者建立互動的關係。這聽起來似乎是一個簡單而富有戲劇性的媒體傳播故事,然而卻有點誇大,也過於簡單化。偉大的營銷活動必須讓觀眾停下來,吸引他們的注意力,這就意味著必須打斷人們90%的日常生活節奏。
馬丁的觀點是,這種打斷方式必須具有目標客戶相關性,即互動性。他以“腳踏車上的男孩”(Boy on his bike)為例子,此次廣告運動曾讓英國著名的麵粉和麵包品牌Hovis重振品牌。
滲透力驅動增長力,而非忠誠度驅動。今年年初,南澳大學(University of South Australia)營銷科學教授拜倫·夏普(Byron Sharp)寫了一篇品牌如何成長(How Brands Grow)的文章,這是我提及次數最多的文章。馬丁和拜倫有著同樣的觀點。拜倫指出:利用社交媒體創造更多的品牌忠實粉絲,這種想法存在漏洞。為此,拜倫引用了薩奇廣告公司(Saatchis)全球執行長凱文·羅伯茨( Kevin Roberts)的“至愛品牌”(Lovemarks)理念。羅伯茨認為Lovemarks的核心是高度熱愛和高度尊重,“品牌已死,未來要建立的不是品牌,而是Lovemarks”。拜倫認為Lovemarks理念行不通。
事實上,品牌之間的客戶忠誠度水平非常接近。而大品牌之所以能成為大品牌,原因是他們擁有更強的滲透力。為此,馬丁引用了國際集團分析師查理斯·格雷厄姆(Charles Graham)6年來針對速溶咖啡購買所做的分析資料。資料表明,卡夫旗下Kenco咖啡品牌更高的市場滲透率帶動其市場份額的增長,雖然它的購買者購買率與其他咖啡品牌保持一致。
高估人們參與的慾望。馬丁引用未來研究所(Institute for the Future)所長保羅·薩福(Paul Saffo)關於加利福尼亞州未來市場研究的說法:“在這種新媒體文化中,人們不再被動地‘消費’媒體,而是主動地參與其中,這就意味著內容創造將會出現任意形式、任意規模的現象。”
我認為這種說法屬於“老齡人”的胡言亂語。事實上,許多人沒有時間、精力和慾望去“主動參與”品牌互動。
馬丁引用的未來研究所的調研資料顯示,在Facebook上,絕大多數品牌青睞者,事實上從來沒有與品牌進行互動。此項調研針對Facebook上最受歡迎的前20位名人,譬如最受歡迎的名人之一Lady Gaga的資料,直到2011年5月,她在Facebook上有3900萬個追隨者,然而其中99.997%的追隨者對她的評論次數少於兩次。正如馬丁所說,這表明深度“互動”是一種少數人專注的行為,而不是一種大眾化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