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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俗詩四首

时间忿怒便行拳,招引官司在眼前。

下狱戴枷遭责罚,更须枉费几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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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何耕
何耕
(1127—1183)宋漢州綿竹人,佔籍德陽,字道夫,號怡庵。高宗紹興十七年四川類試第一。累擢嘉州守,有惠政,與何逢原、孫松壽、宋誨號四循良。孝宗淳熙中歷戶部郎中、國子祭酒,出知潼川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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