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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高季應韻

杖屦相从秋水滨,便将公作社中人。

酒行苦要深浮白,醉去那知倒著巾。

把手共怜江国月,回头休忆野堂春。

太平未见身先老,看取吴霜点鬓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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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林季仲
林季仲
林季仲[約公元一一三八年前後在世]字懿成,自號蘆山老人,永嘉人。生卒年均不詳,約宋高宗紹興八年前後在世。喜為詩,語佳而意新。宣和中進士。高宗時,趙鼎薦為臺官,累遷吏部郎。秦檜主和議,季仲引句踐事爭之,大忤檜,遼罷去。後官太常少卿,知婺州。以直秘閣奉嗣。季仲著有竹軒雜著十五卷,今存六卷,《四庫總目》傳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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