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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次十七叔去鄭詩韻二章以寄家叔一章以自詠

蚍蜉堪笑亦堪怜,撼树无功更怫然。

赋就柳州聊解祟,诗成彭泽要归田。

身谋共悔蛇安居,理遣须看佛举拳。

怀祖定知当晚合,次君未可怨稀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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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陳與義
陳與義

陳與義(1090-1138),字去非,號簡齋,漢族,其先祖居京兆(今陝西西安),自曾祖陳希亮從眉州遷居洛陽,故為洛(今河南洛陽)人。他生於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卒於南宋宋高宗紹興八年(1138年)。北宋末、南宋初年的傑出詩人,同時也工於填詞。其詞存於今者雖僅十餘首,卻別具風格,尤近於蘇東坡,語意超絕,筆力橫空,疏朗明快,自然渾成,著有《簡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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