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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陳七峰七詩韻

形相犹吾庐,主者自有执。

执乃所性存,不计年百十。

庐则有坏时,似井废不汲。

能原始要终,修短非缓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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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
包恢
包恢
包恢(1182-1268),字宏父,一字道夫,號宏齋,宋建昌南城(今屬江西)人。刑部尚書。以廉吏,政績顯著著稱,同時他也是文學批評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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