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如何選拔漢(族)監察御史

[ 歷史故事 ]

“柱下一星,列曜太紫,其象維何,今也御史。”康熙帝將御史譽為柱下一星、列曜太紫,有“淬厲風裁、檢齊霜紀、下飭官方、上參國是”的作用。

老子曾在周朝擔任柱下史,柱下史也成為監察官員的代稱,柱下一星為對監察官員的尊稱。康熙帝強調,監察官員言責斯專,皇帝寄以耳目之任,一切吏治民生與得失利弊,皆宜殫忠極慮、據實直陳。

正途出身

清監察機構為都察院,官員滿漢復職,設都御史2人,副都御史4人,監察御史56人,給事中24人。發揮監察職能的主要是漢監察御史與給事中共計40人,人數較少且職責眾多,對其能力學識與道德水準要求極高。

清代對報考漢監察御史的官員出身及職務有嚴格要求。進士出身的監察御史佔大多數,包括舉人在內的其他正途出身者較少。

對職務的要求不同時期有所差異,最初具備考選監察御史資格的官員主要是小京官以及知縣、推官。為最佳化監察御史來源,乾隆二十九年(1764)規定翰林院編修、檢討與部院郎中、員外郎以及內閣侍讀才有資格報考監察御史。

由翰林院編修考選的監察御史升遷前景更為良好。陶澍於嘉慶十九年(1814)由翰林院編修考選為江南道監察御史,任上勇於彈劾糾治不法,因表現優秀被快速提拔。嘉慶二十四年(1819)升任四川川東道道員,道光元年(1821)任從二品安徽布政使,道光十年(1830)升任兩江總督。陶澍自監察御史升至從二品布政使,歷時僅7年。陶澍兩江總督任上推海運、治吳淞江、整頓鹽政且大力提拔人才,為一代名臣。

清代讀書人中進士後點庶吉士,散館後留館任編修或檢討,再考選為監察御史,此後外放為道府,再上升為按察使、布政使,進一步升任督撫,為讀書人的理想上升路徑。陶澍、林則徐等均是如此。

審慎選拔

清代制定嚴格的選拔體系,透過一系列規定確保將正途出身以及具有相應職務的優秀官員選拔進入監察系統。與明代剛考中進士者即可擔任監察御史,重在取其銳氣不同,清代更為看重監察御史的實踐經歷。

滿蒙監察御史不論出身也毋需考試,漢人考選監察御史必須為正途出身。

透過考試的官員先行引見,由皇帝欽點為記名御史。待有御史缺出後,記名御史再經引見,由皇帝欽點實授御史。記名御史未實授前,如有差使仍可辦理,也不影響正常升遷。

監察御史歷俸滿一定年限且工作優秀即能順利升遷,但監察御史並不是循資排輩到一定年限即可升遷,而是在滿足歷俸年限的前提下綜合考察其履職實績及京察情況。皇帝引見監察御史決定其能否升遷時,有明確要求將其條奏以及是否引用等註明,以綜合判斷能否升遷。

為嚴格監察官員選拔,規定對於初次保送未能記名者,以後不準再行保奉。最初監察官員有一年試俸期,乾隆十七年(1752)取消。監察官員歷行迴避,京官三品以上及督撫子弟不得考選,監察官員如有父兄升補三品京堂及督撫者也要退出監察系統改任其他官職。監察御史最初未有年齡要求,嘉慶四年(1799)規定各衙門保送御史的年齡不得超過65歲。

升遷快速

清代構建以快速升遷為主要內容的監察官員激勵機制,既可吸引優秀官員報考監察御史,也可激勵監察官員認真履職,部分監察御史升遷至從二品及以上。

對於有特殊貢獻的監察官員,清帝更是不吝破格提拔。

乾隆朝仲永檀彈劾步軍統領鄂善、大學士趙國麟等人,乾隆帝嘉其敢言,將其由從五品監察御史立擢為正四品左僉都御史。嘉慶初,禮科給事中廣興首劾和珅有功,由正五品給事中破格提拔為正三品左副都御史。

監察御史升任至從二品時間不等,短則不到10年,長則20餘年。監察御史升遷有三種路徑。一是外放,一直擔任地方官,如陶澍;二是一直擔任京官,如曹秀先;三是交替擔任京官與外官,如卓秉恬。

陶澍自監察御史升至從二品布政使,歷時僅7年。曹秀先自監察御史升至從二品內閣學士歷22年,未任過外官。卓秉恬歷任京官與外官,自監察御史升至從二品內閣學士,歷時21年。

監察官員外放至地方任職,升遷至從二品官員時間一般較短,主要原因是升遷臺階較少。一般監察御史升至給事中後再外放,給事中外放任道員,道員進一步升遷為按察使,按察使再升即是從二品布政使。道員至布政使中間僅按察使一級,所以外放後升遷至從二品官員時間較短。林則徐由監察御史外放直接任道員,自任監察御史至從二品布政使僅7年,其中還包括丁母憂時間。

一直在中央任職的官員升遷至從二品則時間較長。由從五品監察御史、正五品給事中升至從二品內閣學士,一般要經過四五個職級循資而進。而且中央官員上升遷轉較為緩慢,經歷20年或更多時間由監察御史升至從二品屬於正常。

清代官員能考選為監察御史可謂優中選優,任監察御史後認真履職即有良好的升遷前景,自可激勵監察御史認真履職。此外對監察官員也有嚴格的約束機制,監察御史作奸犯科者輕則申飭重則革職、發回原衙門或發往軍臺效力,甚至處死等。

補充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