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在民間最廣為流傳的形象,就是一張如同被墨噴過的臉,他因而被稱為“包黑子”。但事實上,真實的包拯長得一點都不黑。試想,如果一個人要長成那副“黑樣”,肯定會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史書上也會記上兩筆。但《宋史·包拯傳》中沒有一個字提及包拯的膚色。
在一幅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南燻殿、距今960年的包拯畫像中,可以看到,60歲時的包拯不僅不黑,長得還挺白。他的額頭也沒有一個傳說中的“月牙”。
所以,無論“黑”還是“月牙”,都不是包拯的真實形象。那麼,這兩個要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被加到包拯身上的呢?歸根結底,還是民間的傳說、文學,加上戲曲的功勞。
在民間,包拯之所以被稱為“包青天”而受百姓。但事實上,包拯擔任開封府尹前後一共只有一年半時間而已,那些有名的案件絕大多數都是出自民間移花接木或想象,而且都和包拯沒有任何關係,甚至連包拯的兩大“護法”——展昭和公孫策,也均不見於正史。
真正見於《宋史·包拯傳》的包拯斷案故事只有一個,那就是“割牛舌案”:一個農民家的耕牛被人割掉了舌頭,事情告到了當時擔任縣令的包拯那裡。包拯認為,把牛舌割掉是件無利可圖的事,肯定是有人想報復這家農民。於是,包拯讓這個農民回家把這頭牛給宰了——在宋代,私自宰殺耕牛是犯法的。結果,農民家前腳殺牛,他的鄰居後腳就來報官告密,包拯就此認定,就是這個鄰居結怨割的牛舌,最後果然如此,案情告破。在這個案子裡,包拯還是展現了一些辦案手段和智慧的。
然而,在一些筆記、方誌和野史中,也斷斷續續記錄有一些包拯斷案的故事,不過在那些故事裡,包拯就沒那麼“神”了。北宋的沈括在他的《夢溪筆談》中,專門記錄了包拯的一個斷案故事:包拯在擔任開封府尹期間,碰到一個犯人,要處以“杖脊”,就是挨板子。這個人花重金賄賂了負責杖責犯人的一個小吏,想免挨板子。小吏教了他一招:“包大人鐵面無私,肯定是要我當庭打你的。在我開打之前,你就拼命喊冤,我就拼命罵你,這樣事情可能就會有轉機。”結果到了公堂之上,包拯果然宣佈要打板子,犯人鳴冤,小吏立刻高聲斥責,且極力表現仗勢欺人的樣子。包拯頂著“包青天”大名,看不過去,立刻就主持公道,責備小吏口出狂言,結果小吏捱了板子,那個犯人倒是從輕判決了。
沈括是帶著揶揄的口吻來寫這個故事的,堂堂包大人被小吏與犯人合謀耍得團團轉。這也從另一個側面展現了包拯的“人性”,而不是“神性”。
那麼,如果包拯靠的不是“斷案如神”,他又為何能名垂青史呢?
這就要說到包拯真正的過人之處:清廉、公正和敢於彈劾進諫。
包拯素以清廉聞名。包拯曾在端州(今肇慶)做過長官。端州以產硯臺聞名,每年還會將硯臺上貢。在包拯到任前,他的前任每年都以朝貢為名,加徵數十倍的端硯,用來中飽私囊和送人行賄。包拯到任後,嚴格規定上貢多少就徵收多少,不許超支一塊。在包拯離任時,一塊端硯也沒帶走。
包拯的公正,其實並不是指他的斷案,而是指他整體上秉公執法、不畏強權。包拯剛在家鄉廬州當長官時,他的親朋故舊覺得可以依仗他的照顧,開始做一些違法亂紀的事情。包拯得知後,當即令人抓來他一個犯法的舅舅,當庭杖責示眾,從此,親朋故舊大大收斂。
在做開封府尹時,包拯決定疏浚惠民河。他發現惠民河河道堵塞的原因,是很多權貴官僚家的花園修建亭臺樓榭,入侵了河道。包拯下令仔細測量和留下證據,然後將權貴們所有跨河修建的樓臺、花園和亭橋全部拆毀。在這個過程中,包拯遭遇了很大阻力,有的權貴甚至拿假地契來打官司。包拯識破了他們的伎倆,直接向朝廷彙報,要求嚴懲。
在做監察御史時,包拯瞭解到楊邠、王鼎、王綽三人被貶官,因為他們都是范仲淹提拔的人才——范仲淹因“慶曆黨爭”被貶,殃及池魚。包拯其實是范仲淹等新政黨人的死對頭“守舊派”提拔的,但當他了解到楊邠等三人業務能力很強且公正廉明時,他極力主張重用三人,結果三人都被重新提拔。
在自身行得正的前提下,包拯當然敢大膽彈劾和進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