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傳統觀點看,唐伯虎貪圖錢財,寫功利文章,沒有氣節。
講氣節,吳中四才子當中其他三位都比不上文徵明。
文徵明的父親去世,老下屬來送葬,想透過送賻儀的方式變相行賄(當時文徵明的叔父是都察院的右僉都御史,二品官,權勢很大),一下子送了一千兩銀子,文徵明一文不要,全部退還。
當時巡撫想結識文徵明的叔父,暗示文徵明,只要文願意,他就送禮物,文假裝不明白他的暗示,也不要他的禮物。
寧王朱宸濠高薪聘請江南名士,薪金開到一百兩,唐伯虎去了,文徵明沒去。
宰相楊一清想把文徵明拉到自己一派,當眾對文說:“我跟你爸爸是好朋友啊!”換作一官油子,肯定順杆爬:“就是就是,我爸活著時老愛念叨您了。”文徵明卻實事求是:“我爸沒說過他有您這個朋友啊。”搞得楊一清下不來臺。
唐伯虎作畫作文,差不多是給錢就行,文徵明卻原則性很強,傲視權貴,皇親國戚請他畫,給多少錢都不行,當著人家的面說:“我不結交王爺。”
這些氣節都有一前提:文徵明不差錢。他爸是溫州知府,家裡即使不算豪富,也是小康。而唐伯虎,出身小市民小商販家庭了。
唐伯虎有原則沒有?也有。炒作自己的畫,他是不幹的。元朝著名畫家兼書法家,“元四家”之一的吳鎮,善於炒作自己的畫,他的畫本來賣不掉,他無償送人,然後再派人高價收購,時間長了,買家看到了他的“市場潛力”,都來買他的畫,“其畫湧貴,求者塞門”,於是暴發。這種事情,唐伯虎幹不來。不是不會,是不願。
更多的時候,他又不講原則。人家文徵明傲視權貴,他唐伯虎結交權貴。從弘治年間到正德年間,吳縣、長洲的歷屆知縣,蘇州的歷屆知府,每人過生日或者升遷,他都要獻上一幅畫,或者一首詩,落款很謙卑:“猥鄙”“猥賤”“門下”“後生”。稱呼對方,則喊“老大人”或者“文門領袖”。
文徵明不屑做官,甘願跟宰相交惡,自毀前程,唐伯虎哪怕在隱居蘇州、做自由職業者的時候,也免不了發發官癮,向說得 上話的官僚寫信求薦。有人說唐伯虎根本不屑做官,當年朝廷派他去浙江當小吏,他都不去。請您明鑑,那是吏,不是官,明朝人最瞧不起 的“賤役”。
作為唐伯虎的粉絲之一,我不願意抹殺他的任何優點,也不 想隱瞞他的任何缺點。一見偶像露點,就想給他打上馬賽克,用 在歷史研究上,只能得到一些虛假的資訊,以及造就一套混亂不 堪的價值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