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員退休後為何都要回老家

[ 歷史故事 ]

盛唐詩人賀知章一生順遂,三十多歲就已高中狀元, 其後一直在京都為官直到八十六歲告老還鄉,“少小離家老大回”, 五十多年不曾在家, 回家時鄉里的少年兒童見到他都以為是外來客, 其境遇很像現代人說的“回不去的故鄉”。既然如此, 他退休後為何不留在更為熟悉的京都,而要回到家鄉呢?

其實不止賀知章, 絕大部分古代官員退休後都要回鄉, 其中既有“京城米貴”的經濟原因,又有“皇帝詔令”等政治因素。

其實古代和現代一樣, 大城市的房價讓人高攀不起,即使科舉成功,當上了公務員,拿著高薪水,但是沒有深厚的家底,想在京城買房是很困難的。

唐朝了。

白居易確實憑藉自己的才華中了科舉,可並沒有“居易”。他29歲考中進士,32歲參加工作,任秘書省校書郎,一個月工資一萬六千錢, 這個工資水平只夠白居易在長安東郊租幾間茅屋。節衣縮食存了錢後,白居易才在長安城附近的渭南縣買了一處宅子。但是家離單位太遠,他只能過“候鳥”生活,工作日在單位湊合住,節假日再回渭南的家調節一下。

白居易就這樣堅持了三年, 政績不錯升了官,俸祿也隨之變多,終於租得起長安城裡的房子了。後來外放了十幾年,終於攢夠了錢, 五十歲的時候才在長安買下第一所房子。回首二十載艱辛租房史,不禁作詩感慨:

遊宦京都二十春,貧中無處可安貧。

長羨蝸牛猶有舍,不如碩鼠解藏身。

且求容立錐頭地,免似漂流木偶人。

但道吾廬心便足,敢辭湫隘與囂塵。

可能會有人認為白居易官職不高,俸祿少才買不起房子。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韓愈官及吏部侍郎、兵部侍郎,還任京兆尹兼御史大夫,工資待遇比白居易高了不少, 照樣工作三十年才買了一個小戶型。有詩為證:

始我來京師,止攜一束書。

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廬。

此屋豈為華,於我自有餘。

……

對於退休官員的去向, 歷朝歷代都鼓勵返回原籍, 甚至為了讓官員退休回鄉, 制定了法律加以約束。從南宋開始,朝廷為了防止外放官員在當地貪汙腐敗,形成自己的勢力網, 威脅中央對地方的管控, 明文規定各級地方政府官員休官後, 三年內不許在任職地居住,如果在當地有親屬,三年以後也不許居住, 違反命令判處一年徒刑。

明清兩代, 朝廷明令禁止所有官員在任職所在地買房,《明代律例彙編·萬曆問刑條例·任所置買田宅》規定:“凡有司官吏,不得於見任處所置買田宅。違者笞五十,解任,田宅入官。”如果違反規定買了房,不僅要捱上五十大板,還要開除公職, 連買的房子也要沒收。清朝對旗人有種種優待,但也禁止在任職地買房, 並有旗人退休後歸旗之令。

古代有嚴格的戶籍制度,皇家有玉牒,官吏有士籍,戶籍不是當了官就可以更改的。東漢名將張奐,掌管北方邊境軍事,並監察當地高官, 東漢末年叱吒風雲的董卓在當時只是張奐的部下。在打敗侵略邊境的遊牧民族之後,朝廷賞賜他二十萬錢並獎勵家中一人做官。張奐推掉所有的賞賜, 只希望皇帝把自己的戶籍從敦煌淵泉遷到弘農。“舊制邊人不得內移,唯奐因功特聽,故始為弘農人焉。”

讓退休官員返回原籍主要是為了防止官員離職以後繼續幹預政事。宋朝方式,自仁宗至神宗朝,圍繞兩次變法, 形成支援和反對兩個派別,日常在朝堂互懟。很多官員被懟輸了以後不回自己老家, 而是聚集到西京洛陽。

這些人致仕之前多是位高權重,門生故吏遍及朝野,雖然離開京師, 但在洛陽密切關注朝中局勢,一有機會就會逆風翻盤,攪動時局。比如宋神宗逝世後,以司馬光為首的反對派, 迅速從洛陽物色了一幫人馬, 很快就把王安石的新法廢除, 其政治力量不得不引起統治者的忌憚。

後世朝廷吸取經驗教訓,除了少數皇帝信任的官員會被“賜第京師”以備皇帝諮詢以外,其餘致仕特別是因失去皇帝信任而“被”致仕的官員,可能原本還念著面子讓你回鄉當個富貴翁,但是如果賴在京城不走,就會引起皇帝更深的猜忌,隨時會被翻舊賬。

所以,“被致仕” 的大臣們也很識時務, 比如明朝嘉靖時期的內閣首輔楊廷和, 因為堅決反對嘉靖追贈生父為“皇”,招致皇帝的怨恨, 楊廷和識趣地“累疏乞休”,皇帝一看挺懂事兒,特別優待派公車送他回鄉了。

可見古人退休後不是不想在京城住,實在是“住不起”,或者是“不敢住”。退休之後官邸還給朝廷,又在京城買不起房,即使買得起房, 時不時地皇帝想起來問一句“××怎麼還沒走”,可能就有大麻煩了。與其賴在京城當“黑戶”, 還不如回家享受高屋廣廈、天倫之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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