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翻閱清朝中人心裡都有一本明白賬。
晚清同治、光緒時期在廣東長期擔任知縣的浙江人杜鳳治,留下一部數百萬字的日記,把他任官14年中的施政經歷和仕宦想法心得,記載得鉅細無遺。在日記中,杜鳳治曾經不止一次地表達過廣東官是天下最難做的,又特別提到了廣東省內特別難做官的一些縣。
催徵與抗稅
明清時期的地方政務,無非就是“錢糧”與“刑名”兩件事,朝廷判斷地方官優劣與否的標準,就是看這兩件事做得如何,如果連賦稅都不能按規定收完,那官也就做到頭了。所以,一個地方收稅是易還是難,才是官員們最操心的事。
當時廣東宗族發達、組織力強大,宗族男子一經號召組織,便是一支強悍的民間武裝。這就使得廣東人並不怎麼畏懼官府,以宗族為核心,抗稅事件屢屢發生。僅憑一個縣太爺能指揮多少衙役捕快?哪怕他親自下鄉去徵稅,面對成百上千人的宗族武裝,對面不開槍已經是給你面子,更別說主動納糧了。這種情況下,想要足額徵收賦稅可謂難於登天,無怪乎有不少官員抱怨廣東官員難做了。
而在武裝抗稅普遍的廣東,有一些州縣情況尤其嚴重,所以這些州縣的地方官就成了人人都不願去的畏途。
難算的經濟賬
清朝有句俗話叫作“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是指地方官的灰色收入之巨。然而不可能所有地方官都能拿到如此多數,能拿到多少陋規(即灰色收入),成了衡量一個職務好壞的重要標準。不過,陋規不是到自己手裡就算完了,事實上大部分陋規都用於打點關係,送給了上司,一級送一級,該送多少禮在私底下都有不可逾越的規矩,這是在清朝做官萬萬不可少的。
廣東作為全國經濟數一數二的省份,豪紳遍地,物價也隨之居高不下,連普通百姓的排場都十分大,那官員更要追求窮奢極欲,因此官僚之間的打點、送禮費用標準也就高於別處。難怪都說廣東的官難做,因為需要的銀子遠比經濟不發達的省份要多。為了必要的應酬交際、把自己掏空甚至負債累累的例子,在廣東官場屢見不鮮。
除了打點應酬,廣東州縣官的正常開支也是巨大的。作為地方官員,他們理政需要延請協助工作的幕友,即俗稱的師爺。一個縣官至少需要二三名幕友。
清朝乾嘉時期的官員張鵬展記過一筆賬,“福建之漳浦侯官,廣東之番禺南海等缺,每缺須用幕友四五人,每人束脩至千五六百、千八九百不等,一缺之束脩已近鉅萬,即小缺亦不下數千”。可見付給幕友的束脩便是一大筆開支,更別提其他支出。袁祖安拒絕就任潮陽知縣的理由,除了此地民風刁悍外,就是“費用浩繁”。
打不完的官司
其實判斷一地地方官好做與否,還有一條很重要的標準,那就是這裡的百姓愛不愛打官司。作為一名知縣,他要應付全縣內所有的官司,如果官司不多還應付得過來,若是愛打官司,那地方官就難做了,會被無窮無盡的訴訟淹沒,而且自身也容易捲入事端。
明清兩代把民間喜歡打官司的風氣,叫做“健訟”,徽州和江西人健訟尤其厲害。明清史上,徽州人愛打官司是出了名的,這裡無家不經商,且宗族強大,涉及土地、山林、祖墳等財產性官司無窮無盡。並且徽州人也不差錢,經常為了訴訟不惜血本,使官司曠日持久,歷來讓地方官頭疼不已。
江西是另一個著名例子,早在明朝,官場就有“命運低,得三西(山西、陝西、江西)”的說法。江西地方官難做,老百姓太愛訴訟是重要原因。
歸根結底,古代官場對做官難易的判斷,都是從地方官自身的利益來考慮的,風險小、油水多的官缺才是容易做的。越到清朝後期,官場上類似的潛規則越多,也就越說明吏治之腐敗。官員們人人都只為貪腐牟利,根本無人肯實心用事,為國計民生分憂,這樣的政權,自然也就離覆亡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