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鮮花初放的早晨;月夕,明月當空的夜晚。“花朝月夕”,是形容美好的時刻,或美好的景色。古人以二月十五為“花朝”,以八月十五為“月夕”,認為這是觀花賞月的最好時刻。《熙朝樂事》載“花朝月夕——世俗恆言,二八兩月,為春秋之中,故以二月半為花朝,八月半為月夕,是日宋時有撲蝶之戲。……”
不過,所謂“花朝”的具體日期,古人的說法卻並不一致。《提要錄》說:“花朝,即俗傳之百花生日;唐以二月十五為花朝。”《翰墨記》說:洛陽風俗,以二月二日為花朝節,又為挑菜節。《誠齋詩話》說:東京(開封)以二月十二日為花朝,為撲蝶會。
其實古人所謂“花朝月夕”,有時也不即於指哪一個節日,而往往泛指一般的良辰美景。古人又多喜愛在“花前月下”易於觸景生情的自然環境中吟詩作賦,抒發個人情感;詩中常有花、月、風、雪等字眼,並且把吟詠這類抒情詩叫做“吟風弄月”。這類詩作,其中固然有寫得很美、很動人的,但有很多卻充滿了消極頹廢的感情。所以人們形容這類作品時,就常常稱為“風花雪月”或“風月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