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戰奇略》第五卷·害戰

害戰原文

  凡与敌各守疆界,若敌人寇抄我境,以扰边民,可于要害处设伏兵,或筑障塞以邀之,敌必不敢轻犯。法曰:「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

  唐时,朔方军总管沙矺忠义为突厥所败,诏张仁愿摄御史大夫代之。既至,贼已出,率兵蹑击,夜掩其营,破之。始,朔方军与突厥以河为界,北崖有拂云祠,突厥每犯边,必先谒祠祷祀,然后引兵渡而南。时默啜悉兵西击突骑施,张仁愿请乘虚取漠南,于河北筑三受降城,绝虏南寇路。唐休璟以为:「西汉以来,皆南守河,今筑城虏腹中,终为所有。」仁愿固请,中宗许之。表留岁满镇兵以助其功,时咸阳兵二百人逃归,仁愿擒之,尽斩城下,军中股栗,役者尽力,六旬而三城就。以拂云为中城,南直朔方;西城南直灵武,东城南直榆林。三垒相距各四百余里,其北皆大碛也,斥地三百里远。又于牛头朝那山北置烽候千八百所。自是突厥不敢逾山牧马,朔方复无寇。岁省费亿计,减镇兵数万。

害戰譯文

大凡在敵我雙方各守自己疆界的情況下,如果敵人進犯我邊界,襲擾我邊民時,可在邊界要害之處埋設伏兵,或者構築障礙要塞用以攔截敵人。這樣,敵人必定不敢輕率來犯。誠如兵法所說:“能使敵人無法達到其預定目標的,是我設定重重障礙妨害它的緣故。”唐朝中宗神龍三年(公元707年),朔方軍總管沙吒忠義被突厥軍打敗,唐中宗因此下詔任命張仁願兼任御史大夫而前去接替沙吒忠義的防務。張仁願抵達任所時,突厥兵已經退走,於是他便率軍跟蹤追擊,乘夜偷襲敵營,擊敗了突厥軍。在此之前,唐朝朔方軍與突厥是以黃河為分界的。黃河北岸有個拂雲祠,突厥首領每次率兵南下侵犯邊界,必定先到該祠禱告以求神靈保佑,然後再引兵渡過黃河南下。張仁願剛來這裡時,恰值突厥可汗默啜率領全軍西向進攻突騎施,仁願奏請中宗批准其率兵乘突厥內部空虛之隙而攻取了漠南地區,並於黃河以北修築東、中、西三座受降城,以此切斷敵人南犯的進軍道路。但此請求卻遭到了尚書右僕射唐休璟的反對,他認為:“自兩漢以來,國家在這個地區都是以北守黃河為限,如今卻要築城於敵人腹地之中,最終結果還是為敵人所佔有。”為此,張仁願一再上表申述自己的請求,唐中宗最後終於批准了他築城的請求。仁願還上表請求准許其把服役期滿即將返鄉計程車兵留下幫助築城。當時有咸陽籍鎮兵二百人怠工逃跑,仁願派人抓回後全部殺死在城下,全軍上下都為之所震懾。自此以後,參加築城的人都很賣力,僅用六十天就將三座城壘修好了:以拂雲祠處的築城為中受降城,向南直通朔方鎮;西受降城向南直通靈武鎮;東受降城向南直通榆林鎮。三座城間各相距四百餘里,其北面是大沙漠,這樣為國家拓寬疆土三百里遠。同時,又在牛頭朝那山北設定烽火瞭望臺一千八百個。從此以後,突厥人再也不敢越過陰山放牧,朔方地區不再有敵人侵擾了。每年可節省上億的軍費開支,縮減邊鎮兵數萬人。

補充糾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