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jǐng tián zhì | 注音 | ㄐㄧㄥˇ ㄊㄧㄢˊ ㄓˋ |
首字母 | jtz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田井制度 | ||
反義詞 | 私田制 | ||
基本解釋 | 我國奴隸社會時期的土地制度。奴隸主為計算自己封地的大小和監督奴隸勞動,把土地劃分成許多方塊,因像‘井’字形,所以叫做井田制。 |
井田制是中國古代社會的土地國有制度,出現於商朝,到西周時已發展很成熟。到春秋時期,由於鐵製農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諸多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實質是一種以國有為名的貴族土地所有制。
西周時期,道路和渠道縱橫交錯,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因此稱做“井田”。井田屬周王所有,分配給庶民使用。領主不得買賣和轉讓井田,還要交一定的貢賦。領主強迫庶民集體耕種井田,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而其實質是一種土地私有制度(夏商西周,一切土地屬於國家)。由於關於井田制的相關考古資料的缺乏,有學者卻認為,井田制可能僅是一種烏托邦式的理想制度。由於地理環境和氣候因素,這種制度可能從未得到嚴格的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