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1103—1141),字鵬舉,是相州湯陰(今屬河南)人。前輩世代務農,從小勤讀兵書,很有韜略,23歲便參加了抗金部隊,多次建戰功,成了政治上、軍事上抗戰派的重要人物。紹興十一年時期(1141),奉召回到臨安後(今杭州),當任樞密副使,不久被秦檜用“莫須有”罪名而謀害。孝宗時其冤被昭雪,追諡為“武穆”。
岳飛是我國曆史上尤其著名的民族英雄,他那崇高的民族氣節與勇往直前的戰鬥精神,和他所創作的充滿愛國激情的篇章,都是教導著人民熱愛祖國、保衛國土的教科書,特別是〔滿江紅〕《寫懷》一詞,更成為中國文學史上千古不朽的傑作。
“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三十功名塵與土,八千里路雲和月。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
這首詞不僅慷慨激昂,氣壯山河,而且深刻地表達了岳飛為國雪恥的堅定信念與無所畏懼的那種英雄氣概,千百年來,在抵禦外敵入侵的歷史年代,也曾經起到鼓舞人們的鬥志的作用。因此被稱做“孤篇壓兩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