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4年,清兵入關,貼出告示:“京城內外,剃髮易服”,這便引發了封建社會中華服飾文化的最後一次的革新。
在清兵入關前,所有被攻佔的原明朝統治地區,下令當地官民都要按照滿族習俗剃掉前額頭髮,腦後留髮梳辮垂背後。清兵入關後,透過武力法令殘忍地逼迫軍民等都改穿滿族服飾(婦、孺、隸、伶、婚、喪等可不在此限),剃前額、後留辮、馬蹄袖。“有效他國(指漢族)衣冠束髮裹足者,重治其罪”。因此民間有“留髮不留人”的說法。抵制漢服維護滿服的主要原因還是滿族統治者長治久安的政治願望和騎射民族尚武精神。清太宗皇太極拿金亡為由,堅持維護“騎射”的民族服飾特點。崇德元年(1636年)他曾告誡臣下說:“……如我等於此,聚集寬衣大袖,左佩矢、右挾弓,忽遇碩翁科羅巴圖魯·勞薩挺身突入,我等能御之乎?若廢騎射,寬衣大袖,待他人割肉而食,與尚左手之人何以異耶!朕發此言……恐後世子孫忘舊制,廢騎射以效漢人慾,故常切此慮耳。”所以他“時時練習騎射,以備武功”。幹隆年間,幹隆帝感嘆“我朝滿洲先帝之遺風,自當永遠遵循”,之後幹隆三十八年(1773年) 又下諭旨“衣冠必不可輕言改易”(此話針對當時朝中有改穿漢服建議而言)。
服飾改變後的清朝服裝特點是,以前的寬大冠冕堂皇的衣裳幾乎全部消失,所有場合一律袍服,衣袖瘦窄為馬蹄袖。重大場事穿朝袍、蟒袍等;男子平常穿長袍馬褂;婦女除了在家穿襦、襖、裙、褲外,一般都穿長袍,外加背心,滿族婦女梳著“兩把頭”,穿盆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