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就其自身而言,並沒有任何感情。但是,它卻是連線人們內心和外界社會的紐帶。不同的色彩有著不同的屬性,譬如冷暖、輕重、明暗、進退和味覺等。
平時,我們曾把紅色、黃色、橙色等叫做暖色,它們的色彩亮度較高;而藏青色、深藍色等被叫做冷色,它們的明度則比較低。此種具有不同顏色的色彩,常常會與我們生存環境中的某些事物一樣具有某些共性,如果這種共同點一旦存在,我們的大腦就開始聯想。並且,視覺中的色彩,總是透過移情的作用,轉變成為觸覺、聽覺,甚至嗅覺和味覺。
以紅色為例來說:紅色會使人聯想到火或血,甚至進一步聯想到炎熱、危險、興奮或激動,在中國則表示喜慶及吉祥等。
而綠色則會引起人們對大自然的各種聯想,以至對生命的渴望。白色常常使人聯想到冬季,並感覺到寒冷、淒涼,也會讓人聯想到純潔或無瑕。
這種色彩的聯想法,雖然具有非常大的主觀性、片面性,但是它的確能夠充分表達、傳遞和激發人的感情。譬如,在我國,紅色象徵革命和喜慶,而在印度,紅色則表示生命、活力、朝氣和熱烈,而羅馬尼亞把紅色視為愛情的象徵;但是貝南等國家則認為紅色是消極和不吉祥的象徵。
因為民族、地域和風俗習慣的不同,同樣是一種顏色,但是會產生不相同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