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鞅從魏國選往秦國,秦孝公讓他做相國,封給他商地,稱為商君。商君治理秦國,法令大行,正直無私,懲罰違法者不避強宗大族,獎賞有功者不偏袒親屬近臣,法紀涉及太子,連太子的老師也要受刑。商君的法令施行一年之後,路上丟失的東西沒有人去撿拾,老百姓不敢亂取非分之財,國家兵力強大,各諸侯因此而害怕秦國。但是,商君執法過於苛刻嚴峻,只是用強制手段迫使群臣百姓服從而已。
秦孝公用商君法令治國八年後,大病不超,想把王位傳給商君,商君辭謝不接受。後來,孝公去世,他的兒子惠王繼位,執政不久,商君害怕惠王陷害自己,想要回到魏國去。
有人對惠王說:“大臣聲望過重,將危及國家,左右輔佐的人員過分親近,將危及君王自身。如今,連秦國的婦女孩童都在談論商君的法令,卻沒有人談論您大玉法令的。這是商君反臣為主,而大王您倒變為人臣了。那商君本來就是大王的仇敵啊!希望大王對他採取措施。”商君歸魏不成,又返回秦國,秦惠王對他施用了車裂的酷刑,而秦國人並不哀憐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