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法,是指一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政黨、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全體公民,自覺遵守法律的規定,將法律的要求轉化為自己的行為,從而使法律得以實現的活動。守法是法的實現的最基本的形式。與前述法律規範種類對應,法的遵守包括權利的正確行使、積極義務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
立法者制定法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會生活中得到實施。如果法制定出來了,卻不能在社會生活中得到遵守和執行,那必將失去立法的一目的,也失去了法的權威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