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àn shǒu qián ㄅㄧㄢˋ ㄕㄡˇ ㄑㄧㄢˊ 徧手錢
舊稱正常收入以外所得的錢。 宋 朱彧 《萍洲可談》卷一:“妾價騰貴至五千緡,不復論箇數,既成券,父母親屬又誅求,謂之徧手錢。”參見“ 偏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