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lè fǔ | 注音 | ㄩㄝˋ ㄈㄨˇ |
首字母 | lf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樂府詩、古樂府、樂府體詩 | ||
反義詞 | 無 | ||
基本解釋 | 1.古代主管音樂的官署。起於漢代『惠帝時已有樂府令。武帝時定郊祀禮,始立樂府,掌管宮廷﹑巡行﹑祭祀所用的音樂,兼採民歌配以樂曲,以李延年為協律都尉。樂府之名始此。參閱《漢書·禮樂志》。 2.詩體名。初指樂府官署所採製的詩歌,後將魏晉至唐可以入樂的詩歌,以及仿樂府古題的作品統稱樂府。宋郭茂倩搜輯漢魏以迄唐﹑五代合樂或不合樂以及摹擬之作的樂府歌辭,總成一書,題作《樂府詩集》。宋以後的詞﹑散曲﹑劇曲﹑因配樂,有時也稱樂府。 |
樂府,中國古代民歌音樂。樂府是古代音樂機關,秦代以來朝廷設立的管理音樂的官署,到漢時沿用了秦時的名稱。公元前112年,正式成立於西漢漢武帝時期,收集編纂各地民間音樂、整理改編與創作音樂、進行演唱及演奏等。
漢魏六朝以樂府民歌聞名。“樂府’本是漢武帝設立的音樂機構,用來訓練樂工,制定樂譜和採集歌詞,其中採集了大量民歌,後來,“樂府”成為一種帶有音樂性的詩體名稱。今儲存的漢樂府民歌的五六十首,真實地反映了下層人民的苦難生活。如《戰城南》、《東門行》、《十五從軍徵》、《陌上桑》等,其文體較《詩經》,《楚辭》更為活潑自由,發展了五言體、七言體及長短句等,並多以敘事為主,塑造了具有一定性格的人物形象。《孔雀東南飛》(又名《古詩為焦仲卿妻作》)、《木蘭辭》是漢魏以來樂府中敘事民歌的優秀代表作,稱為樂府雙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