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板上刺字或是花紋,被叫做文身,是我國古老的文化風俗。中國最初的記載於《禮記》:“東方有夷,披髮文身。”唐朝文學家段成式的《酉陽雜俎》講唐朝文身流行一時,不光有專門從事這項專業的扎工,並且市場上還有專門賣刺扎工具的店鋪。著名的劇作家湯顯祖的詩記敘元代時海南島黎女文身的情景:“自持針筆扎向肌理,刺涅(染黑)分明非常細。”
文身有的歸屬宗教或是民族風俗,這尚且不說。而通常人文身,大致有三種情形。一種是為了好看。《水滸傳》裡的九紋龍史進同花和尚魯智深,全都遍身花繡,就屬於這一種。雖然這兩個人物是小說家虛幻的,但是也說明了當時社會的一種時尚。另外一種是被迫在面上刺的字。像宋朝犯人流放,都要在臉上刺明發配的軍州,稱做“金印”。還有一種,就是表示信仰同志願的了。岳飛的母親為了促使岳飛忠於祖國,就在岳飛的背上刺了“精忠報國”四個字,使岳飛牢牢記住不忘。
就在岳母刺字的同一時期,有一名抗金將領王彥,竟然同他率領的全軍戰士一起,在面頰上刻了“赤心報國,誓殺金賊”八個小字,表示他們同敵人勢不兩立的戰鬥決心。因此這支軍隊又稱“八字軍”。
建炎元年(1127年),王彥率領七千人渡過黃河抗金,收回了新鄉。之後被金軍所包圍,他們突圍後,來到共城(今河南輝縣)西山,建立了“八字軍”。與此同時他又聯絡黃河以北的義軍,一起抗敵,拓展到了十幾萬人,很多次擊敗來犯的金軍。之後王彥奉命帶領一些部隊南下,被宋廷任命為前軍統率。他率領的軍隊同金兵及劉豫的偽齊軍打仗,多次立戰功。紹興七年,王彥被逼離開軍隊。因為他力主抗戰,那力主議和的皇帝趙構與宰相秦檜嫌他礙事,便調他任邵州的(今河南邵陽)知府。一員武將,不可以到戰場殺敵,卻在堂中問官司,真的是“英雄無用武之地”。王彥悶悶不樂,於紹興九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