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zuì huì guó dài yù | 注音 | ㄗㄨㄟˋ ㄏㄨㄟˋ ㄍㄨㄛˊ ㄉㄞˋ ㄩˋ |
首字母 | zhgdy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最惠國待遇、最惠國待遇制度 | ||
反義詞 | 非最惠國待遇 | ||
基本解釋 | 一國給予另一國享受的優惠待遇,這種優惠待遇不能低於已經或將要給予第三國的優惠待遇。一般運用在貿易、航海、關稅、國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由條約加以規定。分為有條件的和無條件的。一般相互給予,也有單方面給予的,這需雙方透過協商確定。 |
最惠國待遇(拼音:zuìhuìguódàiyù,英語:most-favored-nationtreatment)英文簡稱MFN,是國際經濟貿易關係中常用的一項制度,是國與國之間貿易條約和協定的法律待遇條款,在進出口貿易、稅收、通航等方面互相給予優惠利益、提供必要的方便、享受某些特權等方面的一項制度,又稱“無歧視待遇”。它通常指的是締約國雙方在通商、航海、關稅、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相互給予的不低於現時或將來給予任何第三國的優惠、特權或豁免待遇。條約中規定這種待遇的條文稱“最惠國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