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隱公·隱公七年

隱公七年原文

  【经】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滕侯卒。夏,城中丘。齐侯使其弟年来聘。秋,公伐邾。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

  【传】七年春,滕侯卒。不书名,未同盟也。凡诸侯同盟,于是称名,故薨则赴以名,告终嗣也,以继好息民,谓之礼经。

  夏,城中丘,书,不时也。

  齐侯使夷仲年来聘,结艾之盟也。

  秋,宋及郑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为宋讨也。

  初,戎朝于周,发币于公卿,凡伯弗宾。冬,王使凡伯来聘。还,戎伐之于楚丘以归。

  陈及郑平。十二月,陈五父如郑莅盟。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赖盟矣。」

  郑良佐如陈莅盟,辛巳,及陈侯盟,亦知陈之将乱也。

  郑公子忽在王所,故陈侯请妻之。郑伯许之,乃成昏。

隱公七年譯文

  七年春季,滕侯逝世,《春秋》沒有記載滕侯的名字,是由於沒有和魯國同盟的緣故。凡是諸侯各國締結過同盟,就彼此把國名向神明報告,所以當國君死後則在訃告上也寫上名字,這是為了向同盟國報告國君逝世和繼承的人,以便繼續過去的友好關係,並以此安定人民,這是禮的大法。

  夏季,在中丘築城。《春秋》加以記載,由於妨礙了農時。

  齊僖公派夷仲年前來聘問,這是為了鞏固艾地的盟會。

  秋季,宋國和鄭國講和。七月十七日,在宿地結盟。隱公進攻邾國,這是為宋國而去進攻的。

  當初,戎人朝覲周王,向公卿送了財幣,唯有凡伯不以賓禮款待。冬季,周天子派凡伯來魯國聘問。在回去的路上,戎人在楚丘對他加以截擊,俘虜他回去。

  陳國與鄭國講和。十二月,陳國的五父到鄭國參與結盟。初二,和鄭莊公盟誓,歃血的時候心不在焉。洩伯說:“五父一定不免於禍,因為他不認為結盟是國家的利益。”

  鄭國的良佐到陳國參加結盟,十一日,和陳侯結盟,看出了陳國將要發生騷亂。

  鄭國的公子忽在周桓王那裡,所以陳桓公請求把女兒嫁給他。鄭莊公同意,於是就訂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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