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shuǐ tǔ bǎo chí | 注音 | ㄕㄨㄟˇ ㄊㄨˇ ㄅㄠˇ ㄔˊ |
首字母 | stbc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土地保護、土壤保護、土地保持 | ||
反義詞 | 土地破壞、土地流失、土地侵蝕 | ||
基本解釋 | 防止水土流失、保護水土資源的各項措施。包括生物措施(如造林種草)、工程措施(如修梯田、魚鱗坑)和耕作措施(如等高耕作)。以小流域為單元,各項措施結合,進行綜合治理。 |
水土保持是指對自然因素和人為活動造成水土流失所採取的預防和治理措施。八十年代以來,進入了一個以小流域為單元開展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的新階段。
小流域是指以分水嶺和出口斷面為界形成的面積比較小的閉合集水區。流域面積最大一般不超過50平方公里。每個小流域既是一個獨立的自然集水單元,又是一個發展農、林、牧生產的經濟單元,分佈在大江大河的上游。一個小流域就是一個水土流失單元,水土流失的發生、發展全過程都在小流域內產生具有一定的規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