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文公·文公六年

文公六年原文

  【经】六年春,葬许僖公。夏,季孙行父如陈。秋,季孙行父如晋。八月乙亥,晋侯欢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

  【传】六年春,晋蒐于夷,舍二军。使狐射姑将中军,赵盾佐之。阳处父至自温,改蒐于董,易中军。阳子,成季之属也,故党于赵氏,且谓赵盾能,曰:「使能,国之利也。」是以上之。宣子于是乎始为国政,制事典,正法罪。辟狱刑,董逋逃。由质要,治旧污,本秩礼,续常职,出滞淹。既成,以授大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

  臧文仲以陈、卫之睦也,欲求好于陈。夏,季文子聘于陈,且娶焉。

  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金咸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诗》曰:『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着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毋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

  秋,季文子将聘于晋,使求遭丧之礼以行。其人曰:「将焉用之?」文子曰:「备豫不虞,古之善教也。求而无之,实难,过求何害?」

  八月乙亥,晋襄公卒。灵公少,晋人以难故,欲立长君。赵孟曰:「立公子雍。好善而长,先君爱之,且近于秦。秦,旧好也。置善则固,事长则顺,立爱则孝,结旧则安。为难故,故欲立长君,有此四德者,难必抒矣。贾季曰:「不如立公子乐。辰嬴嬖于二君,立其子,民必安之。」赵孟曰:「辰嬴贱,班在九人,其子何震之有?且为二嬖,淫也。为先君子,不能求大而出在小国,辟也。母淫子辟,无威。陈小而远,无援。将何安焉?杜祁以君故,让逼姞而上之,以狄故,让季隗而己次之,故班在四。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秦大而近,足以为援,母义子爱,足以威民,立之不亦可乎?」使先蔑、士会如秦,逆公子雍。贾季亦使召公子乐于陈。赵孟使杀诸郫。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也,而知其无援于晋也。九月,贾季使续鞫居杀阳处父。书曰:「晋杀其大夫。」侵官也。

  冬十月,襄仲如晋。葬襄公。

  十一月丙寅,晋杀续简伯。贾季奔狄。宣子使臾骈送其帑。夷之蒐,贾季戮臾骈,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敌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尽具其帑,与其器用财贿,亲帅扞之,送致诸竟。

  闰月不告朔,非礼也。闰以正时,时以作事,事以厚生,生民之道,于是乎在矣。不告闰朔,弃时政也,何以为民?

文公六年譯文

  六年春季,晉國在夷地檢閱軍隊,撤去兩個軍。讓狐姑射率領中軍,趙盾輔助他。陽處父從溫地來,改在董地檢閱軍隊,調換了中軍主將。陽子,原是成季(趙衰)的下屬,所以偏向趙氏,而且認為趙盾富有才能,說:“任用能幹的人,這是國家的利益。”所以使趙盾居於上位。趙宣子從這時開始掌握國家的政權,制定章程,修訂法令,清理訴訟,督察逃亡,使用契約,清除政治上的汙垢,恢復被破壞的次序,重建已經廢棄的官職,提拔被壓抑的賢能。政令法規完成以後,交給太傅陽子和太師賈佗,使之在晉國推行,作為經常的法則。

  臧文仲由於陳、衛兩國和睦,想要討好陳國。夏季,季文子到陳國聘問,同時娶了家室。

  秦穆公任好死了,用子車氏的三個兒子奄息、仲行、針虎殉葬,這三個人都是秦國的傑出人物。國都的人哀悼他們,為他們賦了《黃鳥》這首。君子說:“秦穆公沒有當上盟主,活該!死了以後還拋棄百姓。以前的國君離世,還留下了法度,而何況奪百姓的好人呢?《詩》說:‘賢人的死亡,國家就睏乏損傷。’這就是說沒有好人。為什麼還去奪走好人呢?古代身居王位的人知道壽命不能長久,因此就普遍選出賢能,給他們樹立風氣教化,分給他們旗幟服裝,把對他們有益的話記錄在典冊上,為他們制訂法度,對他們公佈準則,設立表率來引導他們,給予規章讓他們使用,告訴他們先王遺留下來的訓導,教育他們防止謀求私利,委任他們一定的職務,開導他們使之合於禮儀,讓他們不要違背了因地制宜,讓大家都信賴他們,然後到死為止。這樣的做法,聖人和先王都是相同的。現在即使沒有法則留給後代,反而將傑出人物作為殉葬,這就難於處在上面了。”君子因此而知道秦國再也無法向東征伐了。

  秋季,季文子準備到晉國聘問,讓人代他請求如果遭到喪事以後應得的禮儀然後才動身。隨行的人說:“準備了做什麼用?”文子說:“預備好意外的事,這是古代的好教訓。臨時去請求而沒有得到,這會遇到困難。所得雖然一時用不著,有什麼害處?”

  八月十四日,晉襄公死了。晉靈公年幼,晉國人由於發生禍難的緣故,要立年長的國君。趙孟說:“立公子雍為君。他樂於行善而且年長,先君寵愛他,而且為秦國所親近。秦國,是老朋友了。能安排好人就鞏固,立年長的人就名正言順,立先君所愛就合於孝道,結交老朋友就安定。因為禍難的緣故,所以要立年長的國君。有了這四項德行的人,禍難就必定可以緩和了。”賈季說:“不如立公子樂。辰嬴受到兩位國君的寵愛,立她的兒子,百姓必然安定。”趙孟說:“辰嬴低賤,位次第九,她的兒子有什麼威嚴呢?而且為兩位國君所寵幸,這是淫蕩。作為先君的兒子,不能求得大國而出居小國,這是鄙陋。母親淫蕩,兒子鄙陋,就沒有威嚴;陳國小而且遠,有事不能救援,怎麼能安定呢?杜祁由於國君的緣故,讓位給偪姞而使她在上;由於狄人的緣故,讓位給季隗而自己居她之下,所以位次第四。先君因此喜歡她的兒子,讓他在秦國做官,做到亞卿。秦國大而且近,有事足以救援;母親具有道義,兒子受到喜歡,足以威臨百姓。立公子雍,不也可以嗎?”派先蔑、士會到秦國迎接公子雍。賈季也派人到陳國召回公子樂。趙孟派人在郫地殺了公子樂。賈季怨恨陽子改變他的地位,又知道他在晉國沒有人援助。九月,賈季派續鞠居殺死陽處父。《春秋》記載說“晉殺其大夫”,這是由於陽處父侵奪了官職的緣故。

  冬季十月,襄仲到晉國參加晉襄公的葬禮。

  十一月某一天,晉國殺了續簡伯。賈季逃亡到狄。宣子派臾駢把他的妻子兒女送到他那裡去。在夷地閱兵的時侯,賈季曾經侮辱過臾駢。臾駢手下的人因此要殺盡賈氏來圖報復。臾駢說:“不行。我聽說《前志》上有這樣的話:‘有惠於人或有怨於人,和他的後代無關,這合於忠誠之道。’他老人家對賈季表示禮貌,我因為受到他的寵信而報復自己的私怨,恐怕不可以吧!因為別人的寵信而去報復,這不是勇敢。消減怨氣而增加仇恨,這不是明智。以私害公,這不是忠誠。捨棄了這三條,用什麼去事奉他老人家?”所以就把賈季的妻兒以及他們的器用財貨準備齊全,親自領頭保衛,把他們送到邊境上。

  閏月不舉行告朔的儀式,這是不合於禮儀的。閏用來補正四時,根據四時來安排農事,農事合於時令可以使百姓富裕,養活百姓的方法就在於此了。不舉行閏月告朔儀式,這是放棄了施政的時令,怎麼能治理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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