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俘虜,後以俘虜為奴隸,即用作奴隸的稱呼。《三國志·魏志·賈逵傳》注引《魏略》:“賜其生口十人、絹百匹。”《宋史·高宗紀》:“[紹興三年]禁掠賣生口入蠻夷嵠峒。”又《光宗紀》:“[紹熙四年]禁邕州左右兩江販鬻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