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 | hǎi shàng zhī méng | 注音 | ㄏㄞˇ ㄕㄤˋ ㄓ ㄇㄥˊ |
首字母 | hszm | 詞性 | 名詞 |
近義詞 | 海上同盟 | ||
反義詞 | 無 | ||
基本解釋 | 宋金聯合攻遼的盟約。宋朝於1118年和1120年兩次遣使渡海赴金,約定雙方聯合攻遼,滅遼後,宋收回後晉以後割棄給遼的燕、雲諸府州,並將每年給遼的歲幣給金國。 |
海上之盟是指北宋末年宋廷排使節自山東登(今山東蓬萊)、萊(今山東掖縣)泛海赴金,簽訂了共同滅遼復燕(今北京)的軍事合作盟約 。由於雙方地理上受遼阻隔無法在陸上接觸,而需要海上經渤海往來而得名。
北宋末年,長期受遼朝統治的女真族崛起於白山黑水之間,接著便以摧枯拉朽之勢向遼展開了進攻。已經和遼弭兵修好一百餘年的北宋統治集團,為了從遼朝手中奪取燕雲十六州之地、於重和元年(1118年)遂遣使從海路赴金,商議聯合滅遼事宜。
此後,金宋使臣頻繁接觸,至宣和二年(1120年),雙方商定:金取遼中京大定府,宋取遼南京析津府,遼亡後,宋將原給遼之歲幣轉納於金國,金同意將燕雲十六州之地歸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