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莊公·莊公二十二年

莊公二十二年原文

  【经】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癸丑,葬我小君文姜。陈人杀其公子御寇。夏五月。秋七月丙申,及齐高傒盟于防。冬,公如齐纳币。

  【传】二十二年春,陈人杀其大子御寇,陈公子完与颛孙奔齐。颛孙自齐来奔。

  齐侯使敬仲为卿。辞曰:「羁旅之臣,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于教训而免于罪戾,弛于负担,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请以死告。《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使为工正。

  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谓『凤皇于飞,和鸣锵锵,有妫之后,将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陈侯使筮之,遇《观》之《否》。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风为天于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于是乎居土上,故曰:『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宾于王。』犹有观焉,故曰其在后乎。风行而着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及陈之初亡也,陈桓子始大于齐。其后亡成,成子得政。

莊公二十二年譯文

  二十二年春季,陳國人殺了他們的太子禦寇。陳國的敬仲和顓孫逃亡到齊國。顓孫又從齊國逃亡到魯國來。

  齊桓公想任命敬仲做卿,他辭謝說:“寄居在外的小臣如果有幸獲得寬恕,能在寬厚的政治之下,赦免我的缺乏教訓,而得以免除罪過,放下恐懼,這是君王的恩惠。我所得的已經很多了,哪裡敢接受這樣的高位而很快地招來官員們的指責?謹昧死上告。《》說:‘高高的車子,招呼我用的是弓。

  難道我不想前去?怕的是我的友朋。’”齊桓公就讓他擔任了工正官。

  敬仲招待齊桓公飲酒,桓公很高興。天晚了,桓公說:“點上燭繼續喝酒。”敬仲辭謝說:“臣只知道白天招待君主,不知道晚上陪飲。不敢遵命。”

  君子說:“酒用來完成禮儀,不能沒有節制,這是義;由於和國君飲酒完成了禮儀,不使他過度,這是仁。”

  當初,懿氏要把女兒嫁給敬仲而占卜吉凶。他的妻子占卜,說:“吉利。這叫做‘鳳凰飛翔,唱和的聲音嘹亮。媯氏的後代,養育於齊姜。第五代就要昌盛,官位和正卿一樣。第八代以後,沒有人可以和他爭強。’”

  陳厲公是蔡國女人所生,所以蔡國人殺了五父而立他為君,生了敬仲。

  在敬仲年幼的時候,有一個成周的太史用《周易》去見陳厲公,陳厲公讓他占筮,佔得的《觀》卦變成《否》卦。周太史說:“這就叫做‘出聘觀光,利於作上賓於君王’。這個人恐怕要代替陳而享有國家了吧!但不在這裡,而在別國,不在這個人身上,而在他的子孫。光,是從另外地方照耀而來的。《坤》是土,《巽》是風,《乾》是天。風起於天而行於土上,這就是山。有了山上的物產,又有天光照射,這就居於地土上,所以說‘出聘觀光,利於作上賓於君王’,庭中陳列的禮物上百件,另外進奉束帛玉璧,天上地下美好的東西都具備了,所以說‘利於作上賓於君王’。還有等著觀看,所以說他的昌盛在於後代吧!風行走最後落在土地上,所以說他的昌盛在於別國吧!如果在別國,必定是姜姓之國。姜是太嶽的後代。山嶽高大可以與天相配。但事物不可能兩者一樣大,陳國衰亡,這個氏族就要昌盛吧!”

  等到陳國第一次滅亡,陳桓子才在齊國有強大的勢力,後來楚國再次滅亡陳國,陳成子取得了齊國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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