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莊公·莊公二十四年

莊公二十四年原文

  【经】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葬曹庄公。夏,公如齐逆女。秋,公至自齐。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戊寅,大夫宗妇觌,用币。大水。冬,戎侵曹。曹羁出奔陈。赤归于曹。郭公。

  【传】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礼也。御孙谏曰:「臣闻之:『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纳诸大恶,无乃不可乎!」

  秋,哀姜至。公使宗妇觌,用币,非礼也。御孙曰:「男贽大者玉帛,小者禽鸟,以章物也。女贽不过榛栗枣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贽,是无别也。男女之别,国之大节也。而由夫人乱之,无乃不可乎!」

  晋士蒍又与群公子谋,使杀游氏之二子。士蒍告晋侯曰:「可矣。不过二年,君必无患。」

莊公二十四年譯文

  二十四年春季,又在桓公廟的椽子上雕花,這件事與去年廟柱上塗紅漆都是不合禮制的。御孫勸阻說:“下臣聽說:‘節儉,是善行中的大德;奢侈,是邪惡中的大惡。’先君具有大德,而君王卻把它放到大惡裡去,恐怕不可以吧?”

  秋季,哀姜來到魯國,莊公讓同姓大夫的夫人相見,相見時用玉帛作為見面禮,這是不合於禮的。御孫說:“男人相見的禮物,大的是玉帛,小的是禽鳥,用東西來表明等級。女人相見的禮物,不超過榛子、栗子、棗子、乾肉,以表示誠敬而已。現在男女用相同的相見禮,這是沒有區別了。男女的區別,是國家的大法,由於夫人而搞亂了,恐怕不可以吧!”

  晉國計程車..又和公子們策劃,讓他們殺了遊氏的兩個兒子。士..告訴晉獻公說:“行了。不超過兩年,君王就不必擔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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