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莊公·莊公二十五年

莊公二十五年原文

  【经】二十有五年春,陈侯使女叔来聘。夏五月癸丑,卫侯朔卒。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伯姬归于杞。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冬,公子友如陈。

  【传】二十五年春,陈女叔来聘,始结陈好也。嘉之,故不名。

  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于是乎用币于社,伐鼓于朝。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亦非常也。凡天灾,有币无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晋士蒍使群公子尽杀游氏之族,乃城聚而处之。

  冬,晋侯围聚,尽杀群公子。

莊公二十五年譯文

  二十五年春季,陳國的女叔來魯國聘問,這是開始和陳國友好。《春秋》讚美這件事,所以不記載女叔的名字。

  夏季六月初一日,發生了日食。擊鼓,用犧牲祭祀土地神廟,這是不合於常禮的。只有夏曆四月的初一,陰氣沒有發作,如果發生日食,才用玉帛祭祀土地之神,在朝廷之上擊鼓。

  秋季,有大水,擊鼓,用犧牲祭祀土地神廟和城門門神,也不合於常禮。

  凡是天災,祭祀時只能用玉帛而不用犧牲。不是日食、月蝕,不擊鼓。

  晉國計程車..讓公子們殺盡了遊氏家族,於是在聚地築城而讓公子們去住。冬季,晉獻公包圍了聚城,把公子們全部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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