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備內

備內原文

  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人臣之于其君,非有骨肉之亲也,缚于势而不得不事也。故为人臣者,窥觇其君心也,无须臾之休,而人主怠傲处上,此世所以有劫君杀主也。为人主而大信其子,则奸臣得乘于子以成其私,故李兑传赵王而饿主父。为人主而大信其妻,则奸臣得乘于妻以成其私,故优施传丽姬杀申生而立奚齐。夫以妻之近与子之亲而犹不可信,则其余无可信者矣。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蚤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语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故《桃左春秋》曰:"人主这疾死者不能处半。",人主弗知,则乱多资。故曰:利君死者众,则人主危。故王良爱马,越王勾践爱人,为战与驰。医善吮人之伤,含人之血,非骨肉之亲也,利所加也。故与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故后妃、夫人太子之党成而欲君之死也,君不死,则势不重。情非憎君也,利在君之死也。故人主不可以不加心于利己死者。故日月晕围于外,其贼在内,备其所憎,祸在所爱。是故明王不举不参之事,不食非常之食;远听而近视,以审内外之失,省同异之言以知朋党之分,偶参伍之验以责陈言之实;执后以应前,按法以治众,众端以参观。士无幸赏,无逾行,杀必当,罪不赦,则奸邪无所容其私。

  徭役多则民苦,民苦则权势起,权势起则复除重,复除重则贵人富。苦民以富贵人,起势以藉人臣,非天下长利也。故曰:徭役少则民安,民安则下无重权,下无重权则权势灭,权势灭则德在上矣。今夫水之胜火亦明矣,然而釜鬵间之,水煎沸竭尽其上,而火得炽盛焚其下,水失其所以胜者矣。今夫治之禁奸又明于此,然法守之臣为釜鬵之行,则法独明于胸中,而已失其所以禁奸者矣。上古之传言,《春秋》所记,犯法为逆以成大奸者,未尝不从尊贵之臣也。然而法令之所以备,刑罚之所以诛,常于卑赋,是以其民绝望,无所告诉。大臣比周,蔽上为一,阴相善而阳相恶,以示无私,相为耳目,以候主隙,人主掩蔽,无道得闻,有主名而无实,臣专法而行之,周天子是也。偏借其权势,则上下易位矣,此言人臣之不可借权势。

備內譯文

  君主的禍患在於相信別人。相信別人,就受到別人控制。臣子對於君主,沒有骨肉之親,只是迫於權勢而不得不侍奉。所以做臣子的,窺測君主的意圖,沒有一會兒停止過,而君主卻懈怠傲慢地處於上位,這就是世上出現劫持殺害君主事件的原因。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兒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兒子來實現自己的私利,所以李兌輔助趙壬最終餓死了主父。做君主而非常相信他的妻子,奸臣就能利用他的妻子來實現自己的私利,所以優施幫助麗姬殺死太子申生而改立奚齊。即使是像妻子和兒子那樣親近的人還不可相信,其餘人就沒有可相信的了。

  再說,大大小小國家的君主,他們的原妻正配所生嫡子做了太子的,還有盼著自己的父君早死的。怎麼知道會是這樣的呢?妻子,沒有骨肉的恩情,寵愛就親近,不寵愛就疏遠。俗話說:“母親美的,她的孩子受寵愛。”那麼與此相反的話,就是母親醜的,她的孩子被疏遠。男子五十歲而好色之心不減弱,婦女二十歲美貌就衰減了。用色衰的婦女侍奉好色的男子,自己就會被疏遠卑視,而懷疑兒子不能成為繼承人,這正是后妃夫人盼望君主早死的原因。只有當母親做了太后而兒子做了君主以後,那時就會令無不行,禁無不止,男女樂事不減於先君在時,而獨掌國家大權無疑,這正是用毒酒殺人、用勒索殺人事件產生的原因。所以《桃左春秋》上說:“君主因病而死的不到半數。”君主不懂得這個道理,奸臣作亂就有了更多的憑藉。所以說,認為君主死亡對自己有利的人多,君主就危險。所以王良愛馬,越王勾踐愛民,就是為了打仗和賓士。醫生善於吸吮病人的傷口,口含病人的汙血,不是因為有骨肉之親,而是因為利益所在。所以車匠造好車子,就希望別人富貴;棺材匠做好棺材,就希望別人早死。並不是車匠仁慈而棺材匠狠毒:別人不富貴,車子就賣不掉;別人不死,棺材就沒人買。本意並非憎恨別人,而是利益就在別人的死亡上。所以後妃夫人、太了的私黨結成了就會希望君主早死;如果君主不死,自己權勢就不大。本意並非憎恨君主,而是利益就在君主的死亡上。所以君主不能不留心那些利在自己死亡的人。所以日月外面有白色光圈環繞,毛病就在內部;防備自己所憎恨的人,禍害卻來自所親愛的人。所以明君不做沒有驗證過的事情,不吃不尋常的食物;打聽遠處的情況,觀察身邊的事情,從而考察朝廷內外的過失;研究相同的和不同的言論,從而瞭解朋黨的區分,對比透過事實所作曲驗證,從而責求臣下陳言的可靠性;拿事後的結果來對照事先的言行,按照法令來治理民眾,根據各種情況來檢驗觀察;官吏沒有僥倖受賞的,沒有違法行事的;誅殺的一定得當,有罪的不予赦免。這樣一來,奸邪行為就無處容身了。

  徭役多,百姓就困苦;百姓困苦,臣下勢力就發展起來;臣下勢力發展起來,免除謠役和賦稅的人就增多;免除徭役和賦稅的人增多了,權貴就富有起來,君主坑害百姓而使權貴富有,就給臣下擴張勢力提供了條件,這不符合國家的長遠利益。所以說,徭役輕,百姓就安定;百姓安定,臣下就沒有大權;臣下沒有大權,他們的勢力就消滅了;他們的勢力消滅了,恩惠就全歸君主了。現在看來,水能滅火的道理也夠明白的了,然而用鍋子把水和火隔開,水在上面沸騰以致燒乾,而火在下面卻燒得非常旺盛,這是因為水失去了滅火的條件。現在拿治國措施中的禁止奸邪來說,道理比這更加明白了,但執法大臣起了鍋子那樣的阻隔作用,那麼,法律只在君主心裡明白,卻已經失去了它得以禁奸的作用了。在上古的傳說中,在史書的記載裡,違犯法律、叛逆作亂而篡權奪位的人,從沒有不屬於尊貴大臣的。這樣一來,法令要防備的,刑罰要懲辦的,通常是地位低賤的人,因此百姓感到絕望,無處可去申訴冤屈。大臣相互勾結,串通一氣矇騙君主,暗地裡互相要好,表面上相互憎惡,以便表示沒有私情。他們互相作為耳目,等待著鑽君主的空子。君主受著矇蔽,無從瞭解真情,有君主之名而無君主之實,大臣壟斷法令而獨斷專行;周天子正是這樣。君主權勢旁落,上下也就換了位置;這就是說,君主不能把自己的權勢讓給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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